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获得
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许准予决字﹝2020﹞第66号),同意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公司将按照《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操作规程》等规定,做好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