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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能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13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修订的相关准则和通知作出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背景及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其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意见: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会议决议;

2、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8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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