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Kingshine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Ltd.(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西区龙山八路9号)
关于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上市委审议意见的落实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16/22/2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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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关于对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委审议意见的落实函》(以下简称“落实函”)要求,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会同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翔电子”、“发行人”或“公司”)按照要求对落实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落实情况回复如下,请予审核。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与《招股说明书》中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加粗) | 落实函所列问题 |
宋体 | 对落实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楷体(加粗) | 对招股说明书的补充及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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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审核意见一 ...... 3
审核意见二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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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一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补充披露有关环保行政处罚事项。答复: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之“二、法律风险”之“(一)环保风险”中补充披露并作重大事项提示如下:
印制电路板的生产环节会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声等污染物,会对周边自然环境产生一定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大亚湾科翔、华宇华源曾因2016年、2017年环保不合规事项受到4项行政处罚,合计罚款金额35.76万元,公司均已及时缴纳罚款并积极整改,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五、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之“(二)环保相关行政处罚”。为确保环保安全生产,预防环境事故发生,在组织管理上,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控制度并通过了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全面系统地对环保运营进行管理;在环保设备设施上,持续投入进行维护、新增,引入环保处理新技术、新工艺,同时针对重点环保设备设施建立全自动监控系统。
虽然公司高度重视环保生产,但目前公司所在的广东省乃至全国对环保日益重视,国家通过制定更加严格的环保标准推动企业不断提高环保水平。环保标准的不断提高和严格执行,对企业环保投入及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公司不能顺应环保要求提高采取相应的改善措施确保公司符合环保标准,可能会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审核意见二
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补充披露应收账款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高于可比上市公司情况,以及涉诉应收账款情况。
答复: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之“三、财务风险”之“(一)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中补充披露并作重大事项提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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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5.26亿元、4.99亿元、5.09亿元和5.30亿元,占各年度末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43.16%、41.78%、37.01%和
37.32%,占各年度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6.27%(可比公司平均值27.85%,下同)、41.70%(均值28.55%)、38.31%(均值32.31%)和188.75%(均值124.38%)。公司下游客户多是国内上市公司或电子信息产业知名客户,信用较好,公司按照行业惯例给客户一定信用账期;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重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系可比上市公司上市后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客户集中度较大、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较高,而公司境外销售占比较低、客户数量较多、管理难度较大所致。报告期末,公司1年以内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为89.32%;公司应收账款集中度较低,单个客户应收金额较小,发生大面积坏账风险较小。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逾期应收账款金额分别15,748.23万元、17,669.70万元、15,362.30万元和23,659.31万元,占全部应收账款余额的比重较高,分别为27.59%、32.51%、26.73%和39.47%。其中不涉及诉讼的逾期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13,222.27万元、13,065.66万元、10,096.56万元和18,393.57万元,根据公司2017年末和2018年末逾期应收账款的回款比例分别为95.55%和94.40%,公司预计2019年末和2020年3月末的逾期应收账款基本可以全额收回,公司对不涉诉全部应收账款已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减值准备3,416.72万元,预计可以覆盖不涉及诉讼的逾期应收账款无法全额收回的损失;涉及诉讼的逾期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2,525.96万元、4,604.04万元、5,265.74万元和5,265.74万元,公司已按单项或账龄计提坏账准备3,537.21万元,剩余1,728.53万元大部分已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预计基本可以收回。截至目前,涉及诉讼逾期应收账款帕诺迪电器(深圳)有限公司等个别公司已发生经营困难,相关款项回收存在风险,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相应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具体参见“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四、或有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期后事项”之“(一)或有事项”。
综上,公司已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但未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可能会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而增加,若主要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合作关系发生恶化,则可能导致应收账款无法如期全额收回,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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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上市委审议意见的落实函的回复》之盖章页)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6
发行人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落实函的回复全部内容,确认落实函的回复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董事长: | ||
郑晓蓉 |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7
(此页无正文,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上市委审议意见的落实函的回复》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董本军 | 郦勇强 |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8
保荐机构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落实函的回复全部内容,了解本次落实函的回复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本次落实函的回复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总经理: | ||
邵亚良 |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