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等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修订条款对照表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 |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决定公司因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 |
上述议事规则修订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尚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