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隆利科技 股票代码:300752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和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4层)
二〇二〇年八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2020年8月7日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0〕020111号(以下简称“落实函”)的要求,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人”)与公司进行了认真研究及讨论,本着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意见落实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落实。现对落实函相关问题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除另有说明外,本回复中的简称和名词释义与《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含义一致。
落实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落实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 |
对募集说明书的修改、补充披露 | 楷体加粗 |
问题1:
发行人披露信息显示,前次募投项目惠州市隆利中尺寸LED背光源生产基地由于前期行政审批时间较长,于2019年11月才正式开始大规模建设,导致募投项目总体建设进度不及预期;截至2019年末相关设备已经购买完毕,目前通过租赁厂房的形式进行生产,正处于产能爬坡期。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在经营模式、主要客户方面基本一致。
请发行人结合截至目前前次募投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具体建设进展、产能利用情况和实际产生效益等,补充说明项目实施环境、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项目是否存在建设风险或延期风险,是否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并充分披露相关风险。
【回复】
一、截至目前前次募投项目的投入情况
1、前次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发行人前次募投项目为惠州市隆利中尺寸LED背光源生产基地项目、隆利光学研发中心项目,截至本回复签署日,隆利光学研发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单位:万元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总投资金额 | 募集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占总投资金额的比例 |
1 | 惠州市隆利中尺寸LED背光源生产基地项目 | 30,382.52 | 30,000.00 | 14,228.64 | 46.83% |
2 | 隆利光学研发中心 | 5,000.43 | 5,000.00 | 5,132.33 | 102.64% |
其中惠州市隆利中尺寸LED背光源生产基地项目投入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投资内容 | 总投资金额 | 占本项目比例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占总投资金额的比例 |
1 | 建筑工程费 | 22,241.75 | 73.21% | 7,723.62 | 34.73% |
2 | 设备购置费 | 4,613.20 | 15.18% | 6,505.01 | 141.01% |
3 |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 2,777.00 | 9.14% | - | |
4 | 预备费 | 750.56 | 2.47% | - | |
合计 | 30,382.52 | 14,228.64 | 46.83% |
由上表可知,公司“惠州市隆利中尺寸LED背光源生产基地项目”已投入资金14,228.64万元,占本募投项目预计总投资金额的46.83%。
在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上,前次募投项目的资金主要使用在工程建设上,工程建设及相关费用占比为82.35%,用于设备投资的预计金额较少,仅占15.18%。本次募投的扩建项目主要用于补充购买生产设备。
二、惠州市隆利中尺寸LED背光源生产基地的建设进展
1、惠州市隆利中尺寸LED背光源生产基地的进度安排
惠州市隆利中尺寸LED背光源生产基地项目由公司子公司惠州隆利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项目具体的实施进度安排如下所示:
序号 | 月份 工作内容 | 1-3 | 4-7 | 8-11 | 12-19 | 20 | 21 | 22 | 23 | 24 |
1 | 前期工作及报批立项 | |||||||||
2 | 方案和施工图设计 | |||||||||
3 | 土建施工及装修 | |||||||||
4 | 设备订购及安装 | |||||||||
5 | 设备调试 | |||||||||
6 | 组织验收 | |||||||||
7 | 人员培训 | |||||||||
8 | 试运转 | |||||||||
9 | 投产运营 |
2、截至目前的建设进展
由于前期行政审批时间较长,于2019年11月开始大规模建设,为了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建设,公司与承建单位协调加快建设进度。截至目前,除第3项土建施工及装修未完成外,其余均已完成。为解决公司产能不足,公司先通过租赁厂房的形式进行生产,截至2019年末相关设备已经购买完毕,并于当年实现收入
2.46亿元。
截至目前,前次募投已经投入14,228.64万元,支付进度按完成工程量的80%进行支付。截至2020年7月底,惠州生产基地项目进展顺利,主体工程已经完成70.7%,预计在2020年12月底能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综上所述,前期因行政审批时间长,开工较晚,后期公司已加快相关建设进度,目前已与原计划基本一致,预计2020年12月底完成并达到可使用状态。因此,前次募投项目不存在建设风险或延期风险。
三、产能利用和实际产生效益情况
1、公司产能利用率和实际效益
为了解决公司产能不足,公司“惠州市隆利中尺寸LED背光源生产基地”项目中的设备已经于2019年4月开始购买,截至2019年末已经购买完毕,目前购买的设备通过租赁厂房的形式进行生产,正处于产能爬坡期。募投项目产能利用率情况和实际效益情况如下: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产能利用率 | 72.18% | 57.44% |
营业收入(万元) | 19,514.44 | 24,615.98 |
净利润(万元) | -88.22 | -2,173.62 |
2019年度募投项目产能利用率为57.44%,实现营业收入24,615.98万元;2020年1-6月产能利用率提高至72.18%,预计实现营业收入19,514.44万元,净利润也由2019年度的-2,173.62万元收窄至2020年1-6月的-88.22万元。随着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产能逐步释放,募投项目效益将逐步显现。
募投项目“惠州市隆利中尺寸LED背光源生产基地”的筹建期为2年,预计在2020年底达到可使用状态,达产后第一年(2021年)的收入为5亿元,按目前已实现的收入及在手订单,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在手订单为2.5亿元(不含税),预计可实现计划销售目标。
2、毛利率下降带来的无法达到预计效益水平的风险
(1)调整竞争策略,提升市场占有率
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及时调整竞争策略,利用资金和技术优势,抢占市场份额,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根据工信部数据测算,公司市场份额已由2017年度约4.8%增长至2019年度约7.18%。2020年上半年,公司市场占有率达到约
7.22%。公司市场占有率仍然较低,还有较大发展空间。前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收入规模,满足下游市场需要,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
(2)毛利率下降对募投的影响
前次募投项目按照2016年的毛利率约20%进行的测算,由于受中美贸易摩擦和OLED技术应用,行业竞争加剧,同型号产品价格下降较快;4G、5G过渡期间,新款产品比往年有所减少等多种原因的影响,2019年毛利率有所下滑。如公司毛利率维持2019年水平,前次募投虽然收入目标预计可以实现,但可能存在无法达到当时测算的效益水平的风险。
本次募投的扩建项目按公司2019年毛利率及净利率水平进行的效益测算,公司毛利率已趋于稳定,前次募投毛利率下降不会对本次募投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但如果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导致产品毛利率继续下降,则可能存在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3、本次募投扩建项目的合理性
随着5G时代的到来,智能手机等消费电子产品升级换代需求将释放,物联网应用愈发普遍,可穿戴设备、车联网、工业物联等领域应用落地加速,电子信息制造业迎来新一轮发展良机。Counterpoint预测,2020年中国市场5G手机产品将突破100款,并且5G手机在中国市场的出货量预计将超过1.5亿台。随着5G商用部署,智能手机将迎来新一波“换机潮”。
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723.39万元,实现快速增长,较去年同期增长44.61%。截至目前,发行人的不含税订单为2.5亿元,订单充足。
截至2019年末,公司的年产能(含前次募投)为14,652.71万片,本次新增募投扩建项目5,616万片,预计2021年完全投产后,公司的产能将达到20,268.71万片,新增产能比2019年末提升38.33%,预计扩建项目的新增产能基本可以实现全部消化。因此,从产能消化的角度,前次募投的实施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实
施产生不利影响。综上所述,前次募投项目不存在建设风险或延期风险,产能利用率正逐步提升,产能逐步释放,效益将逐步显现。同时根据工信部数据测算,公司2019年市场占有率约为7.18%,仍然较低,还有较大发展空间。因此,前次募投不会对本次募投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
四、补充说明项目实施环境、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一)项目实施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1、政策方面
公司所处行业为液晶显示行业下的重要细分行业。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国内液晶显示行业及其配套背光显示模组行业的发展,并且为推动我国液晶显示行业及其配套背光显示模组行业技术水平提升,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改善产业发展环境,促进液晶显示行业及其配套背光显示模组行业实现快速发展。液晶显示模组及其配套背光显示模组等新兴显示器件属于《战略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广东省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5-2025年)》、《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等政策文件中指明的鼓励或重点发展的领域。
因此,本项目扩大公司背光显示模组产品生产规模与国家产业支持政策相一致。
2、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技术研发团队
当前,背光显示模组厂商在取得高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技术、品质要求的提升,产品规模及产品类型增多等多方面要求。激烈的市场竞争,对企业的制造能力、品质保障、资金运用、管理能力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企业拥有一支经验丰富且具有前瞻性战略思维的技术研发团队就显得尤为重要。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均在本行业服务多年,积累了较为丰富的行业经验,如双盲孔项目配合终端100%开发,并且是率先实现大批量生产交付的企业,获得客户(华为、小米、OPPO等)的高度认可。在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管理、品质控制、市场开拓等
方面,公司均有深入的了解,可及时获取客户诉求,掌握行业发展趋势,指明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不断挖掘和实现新的业务增长点。因此,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技术研发团队,正确的推进项目实施,有助于本项目建设目标的顺利达成。
3、公司拥有长期合作且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
公司下游客户为京东方、深天马、深超光电、TCL集团、华星光电、信利、帝晶光电、合力泰、同兴达、东山精密、群创、友达等国内外液晶显示模组行业的知名企业,终端客户为三星、华为、小米、vivo、OPPO、SONY、LG、联想等知名终端企业。公司的下游客户均为行业内优质企业,为保证其自身产品质量的可靠性、企业运行的稳定性、经营成本的可控性,对供应商的选择较为严格,获得其认证是公司产品研发、生产、品质控制和服务水平实力的综合体现。公司与其一经建立供应关系,将会维持相对稳定的业务往来关系。经过多年发展,公司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建立了稳定的业务关系,募投项目实施的客户基础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拥有全产业链的智能制造体系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建立了全产业链的智能制造体系,公司拥有完整的模切、五金、精密模具制造和注塑成型能力,能有效减少部件从外部订购、配送的时间,缩短产品交期。在一体化产业链的基础上,公司非常注重信息化建设,导入K3系统、MES系统、BPM系统、PLM系统等,通过全产业链智能制造与信息化系统的有效结合,能够实现对生产流程所有环节进行数据化监控,有效提升产品良率,降低生产成本,保证公司生产产品在时效、质量、数量等方面的可靠性,在终端产品更新换代加快的市场环境下,可快速定制产品,及时响应客户需求,为本次项目实施奠定了基础。
5、TQC全面质量管理,满足客户严苛的产品质量要求
公司实施以组织全员参与为基础的TQC全面质量管理。在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方面,公司已建立严格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QC080000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的认证,并经过对APQP、PPAP、FMEA、MSA、SPC五大核心管理工具的实施应用,并通过
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合格认证,获得国际汽车厂商车载产品的供应资格。
在外部产品质量保障方面,公司直接客户和终端客户须对公司进行严苛的双重认定审核及持续的不定期审核,审核的内容涉及产品质量全部的过程管理运行情况和质量管理体系制度等。公司在全面精细化质量管理下,不断拓展新的优质客户,公司产品能够满足客户严苛的产品质量要求,获得客户的认可。
因此,从政策、公司客户资源、人才和技术积累、智能制造水平等方面考虑,公司前次募投的实施环境、可行性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综上所述,前次募投项目不存在建设风险或延期风险,前次募投的实施环境、可行性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产能利用率正逐步提升,产能逐步释放,效益将逐步显现。同时根据工信部数据测算,公司2019年市场占有率约为7.18%,仍然较低,还有较大发展空间。因此,前次募投不会对本次募投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
五、披露相关风险
公司在募集说明书“第三章 风险因素”之“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之“(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及预期的风险”中披露相关的风险如下: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当前产业政策、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等因素做出的。投资项目虽然经过了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宏观政策和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动、行业竞争加剧、技术水平发生重大更替以及前次募投的产能无法消化等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募投项目存在无法实施、延期的风险;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进行效益的测算,如果市场竞争导致产品毛利率继续下降导致无法产生预期收益的风险。
六、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的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及工程结算单,了解惠州市隆利中尺
寸LED背光源生产基地的建设状况;取得发行人前次募投项目建设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关于项目建设进度的确认函。
(2)查阅前次、本次募集资金可行性报告,了解两次募投项目的联系与区别;根据发行人的目前产能情况结合在手订单以及行业发展情况,判断发行人是否有需要扩建;
(3)查阅并获取发行人前次募投项目生产资料,统计其产能利用率、实际产生效益等情况。
2、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前次募投项目不存在建设风险或延期风险,前次募投的实施环境、可行性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产能利用率正逐步提升,产能逐步释放,效益将逐步显现。同时根据工信部数据测算,公司2019年市场占有率约为7.18%,仍然较低,还有较大发展空间。因此,前次募投不会对本次募投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之签字盖章页)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8月11日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陈孝坤 吕 佳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首席执行官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反馈意见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反馈意见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首席执行官:
马 骥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