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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凤凰关于本次交易所涉评估结果获得上海市国资委备案及本次交易方案获得上海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12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所涉评估结果获得上海市国资委备案

及本次交易方案获得上海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情况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天津富士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富士达)、宋学昌、窦佩珍所持有的天津爱赛克车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爱赛克)100%的股权,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天津市格雷自行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格雷)所持有的天津天任车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天任)100%的股权;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江苏美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美乐)所持有的上海凤凰自行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自行车)49%的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

2020年7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凤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发布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20-059、064公告)。

2020年8月10日,公司本次交易所涉标的资产的资产评估结果获得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市国资委)备案通过,备案号为备沪国资委20200010、20200011、20200012号,备案结果与公司2020年7月28日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所载结果一致。本次交易所涉相关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无需

进行调整。

2020年8月11日,公司收到上海市国资委出具的《关于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有关方案的批复》(沪国资委产权[2020]196号)。上海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提出的向天津富士达科技有限公司、宋学昌、窦佩珍发行38,137,080股人民币普通股及支付现金5,000.00万元,用以购买其持有的天津爱赛克车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向天津市格雷自行车有限公司支付现金17,867.00万元人民币,用以购买其持有的天津天任车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向江苏美乐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25,404,217股人民币普通股,用以购买其持有的上海凤凰自行车有限公司49%股权;同时向不超过35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方案。

三、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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