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和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核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信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中科信息调整和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本次增加前的预计金额 | 新增金额 | 本次增加后的预计金额 | 年初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方销售 | 深圳市中钞科信金融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 | 参照市场价格公允定价 | 100.00 | 191.00 | 291.00 | 0.00 | 175.82 |
公司与深圳市中钞科信金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钞科信”)基于经营业务活动的实际需要,预计2020年度增加与关联方中钞科信日常关联交易(关联方销售类别)金额不超过191万元,交易内容为开展技术服务。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深圳市中钞科信金融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绍兵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智能金融设备、机器视觉检测设备及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销售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凭资质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医疗器械的研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凭资质证书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智能金融设备、机器视觉检测设备及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制;医疗器械的生产、销售。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为:资产总额32175.00万元,营业收入11603.00万元,净利润1393.00万元。
(二)交易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圳市中钞科信金融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资设立的共同控制的联营公司。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新增的关联交易预计是属于正常的交易行为。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
2020年8月10日,公司召开三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2020年8月10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题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认为公司本次拟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我们全体独立董事对《关于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一致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2020年8月10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关于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本次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事项依据市场价格的原则协商定价,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全体独立董事对《关于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一致表示同意。
(三)监事会审议
2020年8月10日,公司召开三届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遵守了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独立性未构成不利影响;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中科信息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和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谭杰伦 杜 畅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