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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溢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11

我们作为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了解与核查,现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建设情况而做出的适当调整,具有其合理性及必要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事项。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伟龙金溢股权转让和债务重组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伟龙金溢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1、本次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是为改善资产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认可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本次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整体战略,有利于公司提高运营效率。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是以控股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参考依据,定价公允,程序合法、完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交易价格的确定存在明显不合理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伟龙金溢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伟龙金溢债务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

1、本次债务重组是为加速应收账款清收,防范经营风险。关联交易的定价

遵循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认可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本次债务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是以所涉债务评估价值为参考依据,定价公允,程序合法、完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交易价格的确定存在明显不合理的情况;本次债务重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控股子公司债务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下转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君柱 向吉英 李夏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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