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7月30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8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新英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研究、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前期已以自筹资金投入“天然植物综合提取一体化项目(一期)”。自2019年4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起至2020年6月23日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天然植物综合提取一体化项目(一期)”预先投入金额共计10,015.50万元,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0,015.5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环专字[2020]025043号《关于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015.5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三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期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文件。特此公告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