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0-119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江丰电子 | 股票代码 | 300666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蒋云霞 | 施雨虹 | ||
办公地址 | 余姚市经济开发区名邦科技工业园安山路 | 余姚市经济开发区名邦科技工业园安山路 | ||
电话 | 0574-58122405 | 0574-58122405 | ||
电子信箱 | investor@kfmic.com | investor@kfmic.com |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533,105,336.26 | 347,165,994.56 | 53.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0,833,980.96 | 13,790,252.26 | 196.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 35,758,707.59 | 4,444,104.83 | 704.6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86,824,461.00 | 33,376,522.29 | -360.1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9 | 0.06 | 216.6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06 | 20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24% | 2.22% | 4.02%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883,793,548.65 | 1,465,642,899.28 | 28.5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923,857,371.81 | 682,626,409.63 | 35.34%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40,346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姚力军 | 境内自然人 | 27.70% | 61,832,716 | 46,387,757 | 质押 | 49,460,000注1 | ||
宁波拜耳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7.82% | 17,449,525 | 13,087,144 | 质押 | 15,260,000 | ||
上海智鼎博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98% | 11,118,041 | 11,114,604 | 质押 | 2,240,000注2 | ||
宁波江阁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29% | 7,344,076 | 2,527,227 | ||||
宁波宏德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29% | 7,344,076 | 596,433 | ||||
张辉阳 | 境内自然人 | 1.95% | 4,349,772 | 4,101,804 | 质押 | 1,050,000注3 | ||
宁波金天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86% | 4,156,930 | 4,156,898 | 质押 | 2,056,875 | ||
谢立新 | 境内自然人 | 1.57% | 3,513,372 | 0 | ||||
上海智兴博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2% | 3,159,278 | 3,149,459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CES半导体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09% | 2,423,472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姚力军先生分别持有宁波江阁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宏德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各0.71%的出资份额,任宁波江阁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宏德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姚力军先生与宁波金天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东李仲卓先生及上海智鼎博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智兴博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张辉阳先生控制的宁波绿河嘉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同创普润(上海)机电高科技有限公司,姚力军先生与张辉阳先生控制的宁波绿河晨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宁波江丰生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姚力军先生控制的宁波融创共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合伙)与张辉阳先生控制的宁波绿河晨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宁波傲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姚力军先生控制的同创普润(上海)机电高科技有限公司与宁波金天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东李仲卓先生控制的宁波金蕴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同创普润(上海)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张辉阳先生与李仲卓先生共同投资浙江安诚数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张辉阳先生、李仲卓先生与张辉阳先生控制的宁波绿河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宁波绿河睿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辉阳先生和李仲卓先生共同投资宁波首科未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仲卓先生与张辉阳先生控制的宁波绿河嘉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绿河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宁波绿河鼎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仲卓先生与张辉阳先生控制的宁波绿河鼎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首科绿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绿河燕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宁波绿河晨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仲卓先生与张辉阳先生控制的宁波绿河晨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宁波锐智汇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李仲卓先生与上海智鼎博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上海绿河晟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辉阳先生为上海智鼎博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智兴博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姚力军先生与其控制的宁波甬丰融鑫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拜耳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宁波共创联盈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谢立新先生与姚力军先生投资的宁波海邦人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宁波达新半导体有限公司,谢立新先生投资的杭州沣华云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上海智鼎博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杭州海邦沣华数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公司股东上海智兴博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41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公司股票3,159,278股;公司股东吴涛聪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802,800股,实际合计持有公司股票802,800股。 |
注1:截至本报告期末,姚力军先生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49,460,000股,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4日、3月10日、7月1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5)。注2:截至本报告期末,上海智鼎博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2,240,000股,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日、2020年5月11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提前购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注3:截至本报告期末,张辉阳先生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050,000股,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2)。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上半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暴发后,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疫情防控要求,在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及时调整各项生产经营安排,采取多种措施保障依规有序复工复产,按时交货,服务客户,严守交期,化危为机,充分把握半导体行业发展机遇,积极应对市场变化, 随着客户端需求增加以及对供应链安全的重视程度提高,以及国内半导体产业对国产化需求紧迫,对国产替代的进度也大大加快,公司受益于近年来装备和产线的不断加强和扩充,产品的加工制造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从而加强了在市场端的竞争力。2020年上半年,疫情发生后,为应对国际贸易和物流的不确定性,确保供应链的安全性,公司在做好充足的原材料备货的基础上,不断满足客户的供货需求,并且和国内多家机台厂商合作,依托本身强大的机加工能力,开发机台使用的金属零部件,在新的业务领域拓展产品线,公司的销售收入稳步增长,取得了好于上年同期的经营业绩。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310.5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3.56%,主要原因系公司的主要产品钽靶、铝靶、钛靶销售持续增长,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了57.22%、26.82%和49.64%,公司的其他产品如铜靶、钨钛靶、CMP产品、机台零部件等销售也有所上升,合计较上年同期增长了1.12倍;公司应用于半导体领域靶材产品继续保持稳步增长的同时,平板显示领域用靶材订单增加明显,但CFRP业务销售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了555.96万元,下降了23.42%。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83.4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6.1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575.8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04.63%。
鉴于母公司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已到期,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了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申请工作,并已完成了相关申报程序,公司预计评审通过的可能性较大,因此,报告期内母公司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已按15%计提。
2020年上半年,公司的主要经营和发展情况概述如下:
1、募投项目方面
2017年,公司成功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有效保证了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年产300吨电子级超高纯铝生产项目”和“分析检测及客户支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并结项,“补充流动资金与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已按计划完成。
公司募投项目之“年产400吨平板显示器用钼溅射靶材坯料产业化项目”预计将延期完成。该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江丰钨钼材料有限公司负责承担建设,截至目前,项目主体部分生产线已完成了调试和试运行并投产,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高纯钼溅射靶材已顺利下线,公司积极推进了产品的送样认证工作,也得到了部分客户的认可。同时,公司结合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为了完成产线优化和产能扩充,保障项目质量,以及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和产品技术更新等要求,根据规划进行了热等静压等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等后续投资和建设,由于受疫情影响,部分进口设备的外方专家和技术人员现场安装调试等工作受到限制,因此该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2019年6月14日延期至2020 年12月31日。
2、期权激励方面
2019年,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提高被激励对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实施了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扣除因10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且2名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只能部分行权而注销的40.60万份股票期权(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60)),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等190名激励对象授予1,423.40万份股票期权。
2020年4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和《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公司本次符合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90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68.40万份,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现任及已离任但仍在公司任职人员)可行权21.20万份,其他激励对象可行权547.20万份,占行权前公司总股本21,876万股的2.60%。本次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鉴于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9.50元/股调整为39.44元/股。鉴于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9.44元/股调整为39.38元/股。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0年5月18日至2021年4月1日。
2020年上半年,公司激励对象共行权4,471,393份股票期权,其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现任及已离任但仍在公司任职人员)共行权56,025份股票期权,其他激励对象共行权4,415,368份股票期权,公司共募得资金176,351,739.92元,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已收到上述行权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预计2020年-2022年需摊销的股票期权总费用约为1,705.38万元(上述摊销金额预测并不代表最终
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等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最终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公司将通过激发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凝聚力,提高经营效率,降低成本,减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带来的费用增加的不利影响。
3、重大资产重组方面
2019年,为了抓住历史机遇,抢占技术制高点,公司推出了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宁波共创联盈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的Silverac Stella (Cayman)Limited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同时募集配套资金。
Silverac Stella (Cayman)Limited间接持有境外高科技公司Soleras Advanced Coatings, LLC (以下简称“Soleras”)100%股权。Soleras公司是国际著名的磁控溅射镀膜设备及磁控溅射靶材生产企业,引领旋转靶材的技术革新,产品和服务主要应用于节能玻璃、消费电子视窗防护玻璃、薄膜太阳能电池制造过程中的物理气相沉积工艺,用于制备纳米薄膜材料。产品最终应用领域主要为建材、汽车、消费类电子产品和可再生能源行业。客户多为国际知名厂商。其在美国、比利时、中国设有工厂,特别是比利时工厂,除了研发生产靶材之外,还主要生产磁控设备的关键部件和控制系统,其磁控部件的技术全球领先,是我国高度缺乏的关键技术,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并可与公司形成良好的产业互补,有效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和综合竞争力。通过本次重组,上市公司在原有的产品基础上丰富了磁控溅射靶材产品类型,并向磁控溅射镀膜设备制造行业延伸,优化了上市公司的产品结构,完善了业务布局,提高了抗风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长远战略规划。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本次重组的主要进展如下:
2020年1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详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等公告。
2020年1月17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0]第 5 号)。
2020年1月23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9)。
2020年2月3日,公司公告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并根据问询函回复内容对重组草案进行了修订。
2020年2月19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重组的重组草案及相关议案,详见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等公告。
2020年2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项下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部分内容的议案》、《关于修订<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详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等公告。
2020年3月9日,公司公告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26)。
2020年3月26日,公司公告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2020年4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本次重组发行价格调整机制等相关议案(公告编号:2020-034)。
2020年5月6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调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相关议案(公告编号:2020-059)。
2020年5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本次重组业绩承诺安排及本次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等相关议案(公告编号:2020-067)。
2020年5月30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未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78)。
2020年6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79)。
2020年6月16日,公司公告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3)。
2020年7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告编号:
2020-103)。
2020年8月4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2)。
根据公司与共创联盈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书,本次重组公司将支付的现金对价为33,000万元,其中在2020年7月1日前支付8,000万元作为本次重组的预付款,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支付上述8,000万元预付款。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审核通过与注册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技术研发方面
2020年上半年,公司继续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动力,投入研发费用为3,083.89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为5.78%,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公司生产的300mm晶圆用Al、Ti、Ta、Cu等靶材产品已批量应用于半导体芯片90-7nm技术节点,应用于5nm技术节点的部分产品评价通过并量产,部分产品进入验证阶段。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共取得国内专利288项,包括发明专利233项,实用新型55项。另外,公司取得韩国发明专利2项、中国台湾地区发明专利1项。上述发明专利的取得,对公司开拓市场和提高产品质量将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进一步维护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形成持续创新机制,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共取得16项发明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型 | 专利号 | 授权日 |
1 | 靶材组件及加工方法 | 发明 | 201810421900.1 | 2020/1/14 |
2 | 背板及其形成方法 | 发明 | 201611028664.4 | 2020/2/4 |
3 | 长寿命的环件结构 | 发明 | 201611106170.3 | 2020/3/10 |
4 | 焊接夹具以及铝合金产品的焊接方法 | 发明 | 201610863533.1 | 2020/3/27 |
5 | 检测装置及检测方法 | 发明 | 201610850911.2 | 2020/3/10 |
6 | 铝靶材的制作方法 | 发明 | 201611185638.2 | 2020/4/7 |
7 | 操作平台及其组装方法 | 发明 | 201710391419.8 | 2020/4/7 |
8 | 靶坯的加工方法 | 发明 | 201710183783.5 | 2020/4/21 |
9 | 溅射机环件 | 发明 | 201810554409.6 | 2020/6/19 |
10 | 一种半导体靶材的安装工具及半导体芯片生产系统 | 发明 | 201810703266.0 | 2020/5/12 |
11 | 镍靶材的制作方法 | 发明 | 201611186151.6 | 2020/4/28 |
12 | 背板及其制造方法 | 发明 | 201710236959.9 | 2020/4/28 |
13 | 靶坯及其加工方法 | 发明 | 201710219935.2 | 2020/4/28 |
14 | 靶材组件的制造方法 | 发明 | 201610685451.2 | 2020/4/28 |
15 | 一种防弯曲的背板 | 发明 | 201611111225.X | 2020/6/5 |
16 | 靶坯及靶材组件的制造方法 | 发明 | 201610679308.2 | 2020/6/16 |
5、投资发展方面
2020年上半年,公司充分把握半导体行业发展机遇,加快了产业战略布局,分别成立了3家全资子公司上海江丰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江丰半导体”)、江西江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名称以相关部门的核准为准,以下简称“江西江丰”)和武汉江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江丰研究院”),参与投资了有限合伙企业中芯聚源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芯聚源”),通过增资控股了贵州省钛材料研发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钛研中心”)。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6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上海新设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了充分利用上海的交通、信息、科技等资源,推动公司半导体材料产业的发展,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在上海市奉贤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江丰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截至目前,上海江丰半导体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2020年6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江西新设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了推动公司半导体材料产业的发展,公司拟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在江西省投资设立新的全资子公司江西江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武汉新设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了联合行业骨干企业、武汉当地优势学科所在高校、知名科研院所等单位,引进高端人才,聚集产业技术创新资源,提升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先进材料技术的转化应用和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同意公司在湖北省武汉市投资设立武汉江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截至目前,武汉江丰研究院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2020年6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参与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对外投资产业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7)。为了抓住国内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机遇,依托基金管理人的行业经验、管理和资源优势,拓展投资渠道,加强公司行业地位和产品优势,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推动公司不断持续发展壮大,为未来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公司参与中芯聚源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芯聚源”)发起设立的专项股权投资基金,基金名称为青岛聚源芯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聚源芯星”),聚源芯星基金募集规模23.05亿元,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为中芯聚源。公司投资人民币1亿元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聚源芯星的基金份额。聚源芯星作为战略投资者认购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在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投资产业基金将有助于公司产业整合,推动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为公司持续、快速、稳定发展提供支持。
2020年5月20日, 公司召开了总经理办公会议,为了保证公司主要原材料高纯钛的供应,降低依赖国外进口的风险,保障其供应链上游原料供应的质量和稳定性,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300万元增资贵州省钛材料研发中心有限公司,占其增资后注册资本51.08%。贵州钛研中心成立于2015年3月2日,主要经营钛材料及金属材料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金属材料及其制品、金属化合物及其制品、高纯材料及其制品的生产加工与贸易。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已支付增资款800万元,贵州钛研中心已于2020年6月16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财会 【2017】 | 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 |
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 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不存在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5月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300万元增资贵州省钛材料研发中心有限公司,占其增资后注册资本的51.08%,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已出资800万元,贵州钛研中心已于2020年6月16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从2020年6月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2、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正本及公告原稿。
4、其他有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力军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