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7日上午11点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0年8月1日以电子或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岚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2020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
4、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