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代办机构公告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0]534号)。
鉴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公司决定聘请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为代办机构,委托其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办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以确保公司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届满后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
特此公告。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