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形式召开。董事长蒋志坚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2020年半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派送股票股利。
根据目前公司总股本559,392,211股,本次预计将派发139,848,052.75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1.14%。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前提下,兼顾了广大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预案还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提议于2020年8月26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19日。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0-068)。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