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自该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的“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披露按最新股本总额(总股本扣除已回购的股份数)计算的分配比例。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本次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拟通过现金分红方式实施。
一、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0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8,852,164.62元(合并报表),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65,140,631.28元,按母公司净利润进行分配。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230,107,643.17元。
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及现金流情况,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公司拟以总股本1,192,275,01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的回购股份3,873,969股后股份1,188,401,0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20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公司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公司此次利润分配决定不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截止本披露日,公司回购专户上的回购股份3,873,969股,按《公司法》的规定,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自该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的“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披露按最新股本总额(总股本扣除已回购的股份数)计算的分配比例。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水平相匹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未来12个月内没有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二、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人与理由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良好,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1、积极回报股东,与广大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有助于提升公司形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2、该预案考虑了公司利润实现情况和公司发展资金需求,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
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业绩水平相匹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因此,全体董事同意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业绩水平相匹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拟定的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