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第十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1月20日,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含4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2019年5月,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9]SCP178号),注册金额40亿元,注册有效期2年,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详见公司临2018-086号、临2019-031号公告)。
2020年8月6日,公司发行了2020年度第十一期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简称为“20象屿股份SCP011”,公司已于当日完成本期债券发行工作。本期债券计划发行额为3亿元人民币,实际发行额为3亿元人民币,期限为140日,起息日为2020年8月7日,兑付日为2020年12月25日,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发行利率为1.72%。
本期债券由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销,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40亿元人民币超短期融资券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发行起始日 | 名称 | 发行金额 | 兑付日 | 是否已到期 |
2019年7月4日 | 2019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 5亿元人民币 | 2019年9月20日 | 是 |
2019年7月31日 | 2019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 | 8亿元人民币 | 2019年10月31日 | 是 |
2019年8月19日 | 2019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 | 8亿元人民币 | 2019年11月19日 | 是 |
2020年1月2日 | 2020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 8亿元人民币 | 2020年4月3日 | 是 |
2020年1月23日 | 2020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 | 5亿元人民币 | 2020年4月30日 | 是 |
2020年2月6日 | 2020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 | 10亿元人民币 | 2020年5月7日 | 是 |
2020年2月10日 | 2020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 | 10亿元人民币 | 2020年5月29日 | 是 |
2020年3月31日 | 2020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 | 5亿元人民币 | 2020年6月30日 | 是 |
2020年5月21日 | 2020年度第六期超短期融资券 | 5亿元人民币 | 2020年11月18日 | 否 |
2020年5月22日 | 2020年度第七期超短期融资券 | 4亿元人民币 | 2020年8月25日 | 否 |
2020年5月25日 | 2020年度第八期超短期融资券 | 10亿元人民币 | 2020年11月20日 | 否 |
2020年7月15日 | 2020年度第九期超短期融资券 | 10亿元人民币 | 2020年10月14日 | 否 |
2020年7月16日 | 2020年度第十期超短期融资券 | 5亿元人民币 | 2020年9月17日 | 否 |
2020年8月6日 | 2020年度第十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 3亿元人民币 | 2020年12月25日 | 否 |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上公告,网址分别为www.chinamoney.com.cn和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