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28日以邮件及通讯等方式发出,于2020年8月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申屠鑫栋先生主持,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8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