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上市规则》及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参加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属于正常业务往来,能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但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2.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参考市场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韩世君 赵旭强 倪一帆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