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关于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0]020102号)(以下简称“落实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现需要公司就有关事项予以落实并提交回复。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落实函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确认,在落实之后以临时公告的形式对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进行披露。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