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修订
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0〕020057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根据《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意见,结合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进展情况,公司对《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进行了修订,具体如下:
募集说明书章节 | 具体小节 | 修订情况 |
第一节 释义 | - | 更新了本次修订新增的名词释义 |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补充披露天行网安商誉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合理性以及符合《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的规定 |
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 补充披露本次募投项目的具体应用场景及盈利模式、与现有业务的区别和联系、相关的技术储备、人员储备和市场拓展能力以及项目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
附表二 | - | 更新公司主要业务资质情况 |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