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公司部分监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志刚先生和监事高振安先生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相关减持计划内容如下:
一、 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序号 | 股东名称 | 职务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股) | 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占个人所持股份的比例 | 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 |
1 | 陈志刚 | 监事会主席 | 1,855,102 | 0.35% | 278,000 | 14.99% | 0.05% |
2 | 高振安 | 监事 | 1,266,964 | 0.24% | 190,000 | 15% | 0.04% |
备注:2020年8月5日公司总股本为533,025,000股。
1、 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 股份来源:上述拟减持股份均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股份加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3、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5、 减持时间:上述减持计划的减持期间为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二、 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陈志刚和高振安均为公司首发原始股东,公司发起人股东承诺:每年转让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15%。陈志刚和高振安为公司现任监事,其承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均正常履行中,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 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 上述股东的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 备查文件
《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