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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创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08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8月6日,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珠路233号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德珵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于本公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使得公司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于本公告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推选聂伟才先生、高宾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聂伟才先生为公司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高宾女士为公司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以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杨根霞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8日

附件: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聂伟才,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高级会计师、律师、国际注册内审师、理财规划师、审计师,工商管理硕士。1985年至2005年,任职于山东省物资学校、山东省审计厅、香港华鲁集团、中国山东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2006年至2013年,任交通银行山东省分行预算部总经理、光大银行济南分行业务三部总经理、广发银行济南分行市中支行行长;2014年至2018年任齐鲁银行机构投行部总经理、营业部副主任;曾任交通银行会计专业高评委、山东省统计专业高评委、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特邀监察员、山东省贸促会仲裁员、西南财经大学客座教授。2011年至2018年兼任山东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发达面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控股股东台州市中数威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北京国信中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产部总经理,兼任光大成贤建设有限公司董事、山东龙力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埃姆斯食品有限公司监事。聂伟才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高宾,女,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英国赫瑞瓦特大学信息技术专业硕士。曾任一汽贸易总公司山东分公司销售经理、财务经理,济南惠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法人、总经理,光大银行济南分行公司部客户经理,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项目经理,现任北京国信中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西藏赛唐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高宾女士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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