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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运退:关于持股5%以上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及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07

证券代码:300090 证券简称:盛运退 公告编号:2020-157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及减持

比例达到1%的公告本公司持股5%以上一致行动人芜湖弘唯基石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众禄A股定增2号基金、马鞍山先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盛运环保”)于2020年4月10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0-049),公司股东芜湖弘唯基石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众禄A股定增2号基金(以下简称“芜湖弘唯”)、马鞍山先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马鞍山先盛”)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9,197,17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即2020年5月7日至2020年11月6日)。其中,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公司近日收到芜湖弘唯、马鞍山先盛出具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芜湖弘唯、马鞍山先盛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且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其股份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的具体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数量 (股)成交均价 (元/股)减持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
马鞍山先盛集中竞价2020.5.7-2020.8.67,991,6000.92390.605%
芜湖弘唯集中竞价2020.5.7-2020.8.65,208,0000.92710.395%
合计13,199,6001.00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占总股本比例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马鞍山先盛合计持有股份60,240,9634.56%52,249,3633.9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0,240,9634.56%52,249,3633.96%
有限售条件股份----
芜湖弘唯合计持有股份36,144,5782.74%30,936,5782.3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6,144,5782.74%30,936,5782.35%
有限售条件股份----

二、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马鞍山先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安徽省马鞍山市郑蒲巷新区姥桥镇和沈路28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芜湖弘唯基石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路21号4楼45号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增持/减持股数(万股)增持/减持比例(%)
A 股7,991,6000.605%
A 股5,208,0000.395%
合计13,199,6001.000%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3、本次变动前后,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股数(万股)股数(万股)股数(万股)
马鞍山先合计持有股份60,240,9634.56%52,249,3633.96%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60,240,9634.56%52,249,3633.96%
有限售条件股份----
芜湖弘唯合计持有股份36,144,5782.74%30,936,5782.35%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36,144,5782.74%30,936,5782.35%
有限售条件股份----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行已作出的承诺、 意向、计划是√ 否□ 马鞍山先盛及芜湖弘唯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0-049)。本次股份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 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购买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 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 六十三条的规定, 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芜湖弘唯、马鞍山先盛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经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芜湖弘唯、马鞍山先盛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备查文件

1、芜湖弘唯、马鞍山先盛出具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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