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度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10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2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八人,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同意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所持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集申发建设实业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集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由25%增至30%。同意增资方案并同意签署《中集申发建设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东方天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中集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增持深圳市中集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5%股权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增资协议》自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审批要求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同意深圳市中集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39,512,088元增至人民币363,762,951.43元。增资完成后,各方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中集申发建设实业有限公司57.4%、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30%,深圳市东方天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7%、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5.6%;
3、同意将该增资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10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