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再新增对类金融业务资金投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公司于2020年8月6日作出如下承诺:
如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等有权机构批准并完成发行,本公司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或募集资金到位36个月内,公司不再新增对类金融业务的资金投入(包含增资、借款、担保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本公司不会将本次募集资金直接或变相用于类金融业务。
特此公告。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