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取得资格证书的公告
2020年7月16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李浩鸣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为聘任生效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由于李浩鸣先生当时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公司董事长夏文勇先生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待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聘任正式生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1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4)。
2020年7月,李浩鸣先生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132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取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格审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李浩鸣先生自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起正式履行职责。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90-6290782传 真:0790-6294999电子邮箱:Ir_600782@163.com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