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A股):佛山照明股票代码(A股):000541
收购人: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80号805房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188号广东电子信息大厦10楼
一致行动人: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1327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49楼
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国际科技大厦2708A(仅限办公)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49楼
一致行动人: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住所:香港九龙尖沙咀科学馆1号康宏广场913室
通讯地址:香港九龙尖沙咀科学馆1号康宏广场913室
一致行动人: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住所:香港干诺道西118号十一字楼1109室通讯地址:香港干诺道西118号十一字楼1109室
签署日期:2020年8月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相关信息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收购人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8月3日增持上市公司A股股份54,817,445股,增持后持股比例与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合计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30.0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2020年8月4日起12个月内进一步增持不超过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2%的股份的行为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条件。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释义 ...... 5
第一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 6
一、收购人电子集团基本情况 ...... 6
二、一致行动人广晟金控基本情况 ...... 17
三、一致行动人深圳广晟基本情况 ...... 22
四、一致行动人广晟投资基本情况 ...... 25
五、一致行动人香港华晟基本情况 ...... 29
六、收购人与一致行动人的关联关系及其一致行动关系 ...... 33
第二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 34
一、本次收购的目的 ...... 34
二、收购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者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34三、收购人就本次收购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 34
第三节 收购方式 ...... 35
一、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 35
二、本次收购的具体情况 ...... 35
三、本次收购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 35
四、收购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 35
第四节 资金来源 ...... 37
第五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说明 ...... 38
一、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及理由 ...... 38
二、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 38
收购人声明 ...... 39
释义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收购人、电子集团 | 指 | 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一致行动人 | 指 | 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佛山照明 | 指 |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广晟金控 | 指 | 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深圳广晟 | 指 | 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广晟投资 | 指 | 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香港华晟 | 指 | 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 |
广晟集团 | 指 |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广东省国资委 | 指 |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星光电 | 指 |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 | 指 |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
本次收购 | 指 | 收购人于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8月3日增持上市公司A股股份54,817,445股,增持完成后,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比例达30.00%的行为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结算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书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一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收购人电子集团基本情况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住所 |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80号805房 |
法定代表人 | 刘韶平 |
注册资本 | 116,2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000725458764N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经营范围 | 电子信息技术产品和电器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电子信息网络和计算机运营,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设备、场地租赁服务;销售: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电子元件,电子器件,电器机械及器材;煤炭批发经营;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节能技术研发与咨询,节能设备制造与安装;停车场经营(经营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188号);货物进出口;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仅限于分支机构经营);技术服务。 |
成立日期 | 2000年10月19日 |
经营期限 | 无固定期限 |
注册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80号805房 |
通讯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188号 |
联系电话 | 020-87293559 |
(二)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控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晟集团持有收购人100.00%的股权,为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广东省国资委代表广东省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的职责,其控制广晟集团
100.00%的股权,因此,广东省国资委为收购人实际控制人。
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及控股关系如下图所示:
2、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广晟集团是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粤府函[1999]463号)而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000719283849E |
法定代表人 | 刘卫东 |
注册资本 | 1,000,00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1999年12月23日 |
经营期限 | 至无固定期限 |
注册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50-58楼 |
经营范围 | 资产管理和运营,股权管理和运营,投资经营,投资收益的管理及再投资;省国资管理部门授权的其他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物业出租;稀土矿产品开发、销售、深加工(由下属分支机构持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东省国资委控制广晟集团100%股权,代表广东省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的职责。
(三)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其主营业务的情况
1、收购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佛山照明外,电子集团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万元) | 直接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1 | 国星光电 | 1981年8月31日 | 61,847.72 | 12.90% | 制造、销售:光电半导体器件,光电显示器件,LED显示屏,交通信号灯,光电半导体照明灯具灯饰,半导体集成电路,光电模组,电子调谐器,其他电子部件、组件,信息技术设备类产品;承接光电显示工程、光电照明工程;光电工程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与项目投资;经营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 | 广东科晟实业有限公司 | 2013年7月29日 | 27,000.00 | 100.00% | 计算机零部件制造;计算机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制造;电子真空器件制造;商品批发贸易;集成电路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通信系统设备制造;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企业自有资金投资;通信终端设备制造 |
3 | 广东省中科宏微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 | 2011年1月26日 | 10,665.24 | 37.50% | 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制造;节能技术开发服务;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机械零部件加工;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光源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
4 | 广东华晟数据固态存储有限公司 | 2015年11月30日 | 6,000.00 | 67.00% | 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计算机信息安全设备制造;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制造;通信系统设备制造;集成电路设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产品设计;计算机信 |
息安全产品设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通信系统设备产品设计;软件批发;航空模拟机飞行模拟训练相关软件的销售;软件零售;软件服务;软件测试服务;软件技术推广服务;航空模拟机飞行模拟训练相关软件的开发;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密钥管理类设备和系统制造;通信终端设备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集成电路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计算机外围设备制造;通信信号技术的研究开发;通信技术研究开发、技术服务;航空模拟机技术的研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息电子技术服务;通信信号系统设备产品设计;电子产品设计服务;安全智能卡类设备和系统制造;计算机零部件制造;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 | |||||
5 | 深圳市南和通讯实业有限公司 | 1983年12月21日 | 6,333.00 | 34.30% | 生产经营电子产品、通讯产品、塑胶制品、模具制品、无线电发射设备、手机(移动电话机)、LED灯照明产品;以上商品的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龙岗区南湾街道布沙路100号自有厂房及配套宿舍租赁业务 |
6 | 深圳粤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001年4月10日 | 2,575.00 | 50.00% |
7 | 广东省电子技术研究所 | 1993年1月6日 | 1,500.00 | 100% | 通信网络设备及终端产品、智能交通设备、智能制造设备、仪器仪表、图像处理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 |
系统集成、智能制造系统工程施工及安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施工及安装;仪器设备维修及租赁,房屋租赁,停车场经营 | |||||
8 | 深圳市远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992年11月24日 | 1,072.00 | 90.00% | 普通机械,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纺织品、建材、汽车零配件、计算机、通讯设备的购销;数据库及计算机网络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的技术开发;投资兴办实业;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 |
9 | 广东省半导体器件厂 | 1986年11月14日 | 1,596.00 | 100% | 电子器件、电子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广播电视设备制造、加工;代销、零售家用电器、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电子和通信测量仪器;出租本厂物业 |
10 | 深圳市远望科工贸有限公司 | 2005年1月21日 | 500.00 | 80.04% | 电子产品、通讯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材、机电一体化设备的研发、销售;数据库和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维护及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不含特种设备);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代理记账,代理纳税申报服务,企业登记代理服务(以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
11 | 香港华晟企业有限公司 | 2011年7月20日 | 300.00万港币 | 100.00% | 投资控股 |
12 | 广州市电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2015年10月14日 | 100.00 | 100.00% | 物业管理;房屋租赁 |
2、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佛山照明外,广晟集团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万元) | 直接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1 |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1984年9月1日 | 356,968.53 | 27.51% | 一般经营项目是: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在韶关市设立分公司从事采选、冶炼、制造、加工:有色金属矿产品、冶炼产品、深加工产品、综合利用产品(含硫酸、氧气、硫磺、镓、锗、电炉锌粉的生产)及包装物、容器(含钢提桶、塑料编织袋)(以上经营范围仅限于分支机构生产,其营业执照另行申报);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及管道安装、维修;工程建设、地测勘探、科研设计;从事境外期货业务;成品油零售、过磅;房屋出租;收购、加工有色金属矿石;矿物及选矿药剂的计量、检验检测;质检技术服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 |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1993年6月18日 | 30,180.23 | 42.87% | 有色金属(含稀有稀土金属)矿采选与贵金属矿采选项目的投资及管理;有色金属(含稀有稀土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产品的收购、加工和销售;物流运输仓储(危险品除外)项目的投资及管理;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及管道安装、维修;有色金属矿冶炼科研设计;有色金属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有色金属、建筑材料国内贸易;项目投资。 |
3 | 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2014年5月26日 | 100,000.00 | 100.00% | 稀土、稀有金属及其它有色金属采选、冶炼和新材料及应用项目的投资、研发、经营及产品贸易;稀土稀有金属现货电子交易项目、商业储备项目和仓储项目的投资及管理;稀土稀有金属特色产业园区开发投资及管理;土地开发与土地使用权经营,物业投资和经营管理;稀土稀有金属产业链资本管理和项目投资咨询及服务。 |
4 | 广东广晟有色金属 | 2002年4月 | 7,959.88 | 100.00% | 矿产资源勘查、矿产品的采、选、冶;金属制品深加工;电子元器件生产和 |
集团有限公司 | 19日 | 机械动力设备制造、维修(由下属企业凭资质证经营);矿产品批发及其冶炼产品;销售工业生产资料(不含小汽车及危险化学品);房地产开发、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投资物流服务业;投资智能机器系统技术服务和构建的生产;投资幕墙工程及设计,以及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和安装(含生产经营铝门窗、铝梯等铝制品、采光天棚、金属结构屋面及有色金属产品材料、五金配件,从事相关产品安装业务等);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融资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
5 |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994年3月23日 | 89,523.31 | 20.03% | 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各类型高科技新型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电子材料、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及计算机网络设备。高新技术转让、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和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按粤外经贸进字[1999]381号文经营)。经营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6 | 国星光电 | 1981年8月31日 | 61,847.72 | 7.48% | 制造、销售:光电半导体器件,光电显示器件,LED显示屏,交通信号灯,光电半导体照明灯具灯饰,半导体集成电路,光电模组,电子调谐器,其他电子部件、组件,信息技术设备类产品;承接光电显示工程、光电照明工程;光电工程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与项目投资;经营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 |
7 |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1999年9月16日 | 87,926.71 | 18.89% | 废物的处置及综合利用(执照另行申办);废水、废气、噪声的治理;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建设及运营;化工产品的销售(危险品取得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环保材料、环保再生产品、环保设备的生产与购销(生产场所营业执照另行申办)环保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推广及应用;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物业租赁;沼气等生物质发电。 |
8 | 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 | 2015年6月17日 | 100,000.00 | 100.00% | 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
9 | 广东省广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 2000年3月6日 | 80,000.00 | 100.00% | 置业投资与资产管理,资本运营;物业租赁,物业管理;商务咨询,电子商务。 |
10 | 广东华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1993年7月5日 | 20,000.00 | 100.00% |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房地产中介服务;机电设备安装服务;建筑工程后期装饰、装修和清理;建设项目工程咨询;房地产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
11 | 广东省广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2006年4月29日 | 35,000.00 | 100.00% | 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物业管理,资产管理和运营,股权管理和运营,投资收益的管理及再投资;企业管理、资产运营的咨询;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2 | 广东省广晟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06年6月14日 | 30,000.00 | 100.00% | 高速公路基础设施及房地产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提供企业管理、资产管理、工程施工、工程技术、项目投资的策划咨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销售:石油制品(不含危险化学 |
品)、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租赁;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物业管理。 | |||||
13 | 广东省广晟冶金集团有限公司 | 2002年3月1日 | 15,519.00 | 100.00% | 批发、零售:工业生产资料(不含金、银、危险化学品、小轿车),五金、交电,化工(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计算机及配件,建筑材料,矿产品。实业项目投资,高新技术新材料的开发,冶金相关技术服务和咨询。物业租赁;橡胶和塑料制品进出口。 |
14 | 广东省广晟矿产资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008年5月16日 | 28,019.42 | 57.10% | 矿山投资;矿产品加工及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15 | 广东广晟研究开发院有限公司 | 2016年1月15日 | 100,000.00 | 100.00% |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孵化,技术培训服务;产业投资,股权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产业园区管理和配套服务,城市办公楼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6 | 广东中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1990年8月27日 | 33,000.00 | 100.00% | 进出口业务,燃料油进口经营(含专业批发);自有物业的租赁;产权交易代理;产权交易的策划、咨询;提供企业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的信息咨询;室内装修装饰;销售:石油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矿产品(不含钨、锡、锑),电器机械及器材,五金、交电,工业生产资料(不含小轿车及危险化学品),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百货,针、纺织品,化工(不含危险化学品)。 |
17 | 广东省汕丰企业有限公司 | 2000年4月17日 | 100.00 | 100.00% | 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化学危险物品除外)、日用杂品、汽车零部件、摩托车零部件、电话通信设备、五金、交电、百货、针织品、纺织品、工艺美术品、饲料的销售;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8 | 广东广晟棚户区改造投资有限公司 | 2015年6月16日 | 22,200.00 | 67.57% | 投资及资产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地产投资策划;物业管理;销售:建筑材料、装潢材料。 |
19 | 深圳市中金联合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 1996年11月19日 | 3,800.00 | 80.00% | 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
20 | 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 | 1995年12月28日 | 14,919.10 | 100.00% | 露天开采:铜矿、铁矿、硫铁矿、铅矿、锌矿(在许可证许可范围及有效期内经营);销售:有色金属矿、铁矿石、石料;矿山设备制造,无机酸制造(危险、剧毒品除外及须许可证许可经营的除外);环保机械加工及安装,工业设备安装;工业工程勘察设计、矿山工程勘察设计、矿山工程技术服务;以下项目由下属分支机构经营:提供物业出租、旅业及饮食服务;零售:汽油、柴油、煤油、润滑油。 |
(四)收购人业务发展及简要财务情况
电子集团主要从事LED外延芯片制造、LED产品封装、电光源与灯具制造、固态存储产品、通信终端与元器件制造等电子信息技术产品和电器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电子集团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2019年末 | 2018年度/ 2018年末 | 2017年度/ 2017年末 |
总资产 | 3,045,212.08 | 2,967,549.02 | 3,008,447.80 |
所有者权益 | 2,004,180.92 | 1,957,021.77 | 2,010,989.02 |
营业收入 | 760,697.40 | 829,211.20 | 819,075.65 |
净利润 | 37,722.49 | 39,703.09 | 59,534.95 |
资产负债率 | 34.19% | 34.05% | 33.16% |
净资产收益率 | 1.88% | 2.03% | 2.96% |
注:1、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3、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末所有者权益
(五)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电子集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1 | 刘韶平 | 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 中国 | 广东省 | 否 |
2 | 叶颜辉 | 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 | 中国 | 广东省 | 否 |
3 | 何利玲 | 监事 | 中国 | 广东省 | 否 |
4 | 谢晖 | 监事 | 中国 | 广东省 | 否 |
5 | 李旭杰 | 副总经理 | 中国 | 广东省 | 否 |
6 | 黄志勇 | 副总经理 | 中国 | 广东省 | 否 |
7 | 陈钊 | 副总经理 | 中国 | 广东省 | 否 |
8 | 李珊 | 副总经理 | 中国 | 广东省 | 否 |
9 | 陈炳辉 | 副总经理 | 中国 | 广东省 | 否 |
2019年11月,电子集团现任副总经理李旭杰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3号):在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2016年半年报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中,时任副总裁李旭杰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决定对李旭杰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李旭杰已缴足上述罚款。
除此之外,上述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收购人最近五年内的处罚、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七)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1、收购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电子集团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 | 上市公司名称 | 证券代码 | 上市地 | 控制股份比例 |
1 | 国星光电 | 002449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12.90%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不存在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2、收购人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控股股东广晟集团直接及通过子公司间接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 | 上市公司名称 | 证券代码 | 上市地 | 控制股份比例 |
1 |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000060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34.48% |
2 |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600259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42.87% |
3 |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000636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20.03% |
4 | 国星光电 | 002449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21.32% |
5 |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002672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23.19% |
6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0728 | 香港联交所 | 6.94%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控股股东广晟集团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控制股份比例 |
1 | 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 | 100.00% |
2 | 新晟期货有限公司 | 49.00% |
3 | 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30.00% |
4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5.10% |
5 |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18% |
6 | 深圳金汇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 100.00% |
7 | 深圳市有色金属财务有限公司 | 100.00% |
二、一致行动人广晟金控基本情况
(一)广晟金控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住所 |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1327 |
法定代表人 | 刘祖勉 |
注册资本 | 139,3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400315213166P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经营范围 | 金融业投资;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投资和资产管理;风险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和资产受托管理;投资、融资等资本运作的咨询服务(不含证券与期货);金融投资人才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成立日期 | 2014年11月14日 |
经营期限 | 无固定期限 |
注册地址 |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1327 |
通讯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17号49楼 |
联系电话 | 020-38652262 |
(二)广晟金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广晟金控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控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晟集团持有广晟金控100.00%的股权,为广晟金控的控股股东。广东省国资委控制广晟集团100.00%的股权,因此,广东省国资委为广晟金控实际控制人。
广晟金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及控股关系如下图所示:
2、广晟金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广晟金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之“一、收购人电子集团基本情况”之“(二)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广晟金控及其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其主营业务的情况
1、广晟金控所控制的核心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晟金控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万元) | 直接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1 | 广东广晟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 2015年11月27日 | 1,000.00 | 100.00% | 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投资管理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股权投资 |
2 | 广东广晟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2015年12月16日 | 5,000.00 | 51.00% | 以受让应收帐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帐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帐管理;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非商业性坏帐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与商业保理相关咨询服务;信用风险管理平台开发;法律法规准予从事的其他相关业 |
务 | |||||
3 | 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003年8月27日 | 13,540.96 | 89.71% | 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具体项目另行审批);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审批);受托资产管理(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他限制项目) |
4 | 广东晟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19年2月2日 | 1,000.00 | 44.00% | 投资咨询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财务咨询服务;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股权投资管理;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 |
2、广晟金控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
广晟金控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之“一、收购人电子集团基本情况”之“(三)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其主营业务的情况”之“2、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
(四)广晟金控业务发展及简要财务情况
广晟金控主要从事投资与资产管理,其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2019年末 | 2018年度/ 2018年末 | 2017年度/ 2017年末 |
总资产 | 346,113.70 | 348,114.98 | 451,817.17 |
所有者权益 | 282,362.60 | 292,203.60 | 357,826.10 |
营业收入 | 10,767.40 | 25,698.45 | 21,344.19 |
净利润 | 8,661.32 | 22,509.52 | 15,486.10 |
资产负债率 | 18.42% | 16.06% | 20.80% |
净资产收益率 | 3.07% | 7.70% | 4.33% |
注:1、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3、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末所有者权益
(五)广晟金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晟金控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1 | 刘祖勉 | 执行董事 | 中国 | 广东省 | 否 |
2 | 李珊 | 监事 | 中国 | 广东省 | 否 |
3 | 何利玲 | 监事 | 中国 | 广东省 | 否 |
4 | 戚思胤 | 总经理 | 中国 | 广东省 | 否 |
5 | 吴晓辉 | 副总经理 | 中国 | 广东省 | 否 |
6 | 杨文意 | 副总经理 | 中国 | 广东省 | 否 |
7 | 刘楚江 | 副总经理 | 中国 | 广东省 | 否 |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广晟金控最近五年内的处罚、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晟金控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七)广晟金控及其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1、广晟金控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晟金控不存在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晟金控不存在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2、广晟金控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广晟金控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之“一、收购人电子集团基本情况”之“(七)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之“2、收购人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三、一致行动人深圳广晟基本情况
(一)深圳广晟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住所 | 深圳市福田区国际科技大厦2708A |
法定代表人 | 吴晓辉 |
注册资本 | 13,540.9614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754255560K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具体项目另行审批);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审批);受托资产管理(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他限制项目) |
成立日期 | 2003年8月27日 |
经营期限 | 无固定期限 |
通讯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17号49楼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国际科技大厦2708A(仅限办公) |
联系电话 | 020-38652266 |
(二)深圳广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深圳广晟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控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晟金控持有深圳广晟89.71%的股权,为深圳广晟的控股股东。广东省国资委通过广晟集团持有广晟金控100.00%的股权,因此,
广东省国资委为深圳广晟实际控制人。
深圳广晟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及控股关系如下图所示:
2、深圳广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深圳广晟控股股东基本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之“二、一致行动人广晟金控基本情况”之“(一)广晟金控基本情况”。深圳广晟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之“一、收购人电子集团基本情况”之“(二)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深圳广晟及其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其主营业务的情况
1、深圳广晟所控制的核心企业
深圳广晟主营业务为投资与资产管理。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深圳广晟未控制其他企业。
2、深圳广晟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
深圳广晟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之“二、一致行动人广晟金控基本情况”之“(三)广晟金控及其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其主营业务的情况”。
(四)深圳广晟业务发展及简要财务情况
深圳广晟主要从事投资与资产管理,其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2019年末 | 2018年度/ 2018年末 | 2017年度/ 2017年末 |
总资产 | 314,993.29 | 332,113.68 | 399,251.51 |
所有者权益 | 307,802.79 | 311,117.06 | 369,476.23 |
营业收入 | 10,055.86 | 21,148.61 | 20,177.41 |
净利润 | 10,802.34 | 20,771.35 | 16,050.45 |
资产负债率 | 2.28% | 6.32% | 7.46% |
净资产收益率 | 3.51% | 6.68% | 4.34% |
注:1、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3、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末所有者权益
(五)深圳广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深圳广晟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1 | 吴晓辉 | 执行董事 | 中国 | 广东省 | 否 |
2 | 王晓瑜 | 监事 | 中国 | 广东省 | 否 |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深圳广晟最近五年内的处罚、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深圳广晟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七)深圳广晟及其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1、深圳广晟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深圳广晟不存在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深圳广晟不存在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2、深圳广晟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深圳广晟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之“二、一致行动人广晟金控基本情况”之“(七)广晟金控及其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之“1、广晟金控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四、一致行动人广晟投资基本情况
(一)广晟投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住所 | 九龙尖沙咀科学馆1号康宏广场913室 |
董事 | 邓谦 |
注册资本 | 100万元港币和2亿元人民币 |
商业登记证号 | 32086739-000-07-20-2 |
成立日期 | 2001年7月20日 |
经营范围 | 投资控股以及物业投资 |
主要股东 |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通讯地址 | 九龙尖沙咀科学馆1号康宏广场913室 |
联系电话 | 0852-28992610 |
(二)广晟投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广晟投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控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晟集团持有广晟投资100.00%的股权,为广晟投资的控股股东。广东省国资委控制广晟集团100.00%的股权,因此,广东省国资委为广晟投资实际控制人。
广晟投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及控股关系如下图所示:
2、广晟投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广晟投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之“一、收购人电子集团基本情况”之“(二)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广晟投资及其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其主营业务的
情况
1、广晟投资所控制的核心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晟投资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万元) | 直接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1 | GRAM International Limited | 2015年11月3日 | 1.00美元 | 100%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2 | 广州晟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15年12月31日 | 2,000.00 | 100% | 投资管理服务;酒店管理;贸易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企业财务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 |
3 | 广晟中德控股有限公司 | 2015年2月18日 | 34,000.00 | 40.00%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4 | 香港佳和(凯旋)有限公司 | 1999年12月20 | 1.00万港币 | 100%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2、广晟投资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
广晟投资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之“一、收购人电子集团基本情况”之“(三)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其主营业务的情况”之“2、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
(四)广晟投资业务发展及简要财务情况
广晟投资主要从事投资与资产管理,其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2019年末 | 2018年度/ 2018年末 | 2017年度/ 2017年末 |
总资产 | 386,723.37 | 382,433.92 | 381,215.31 |
所有者权益 | 23,619.45 | 25,124.83 | 29,332.78 |
营业收入 | 13,945.06 | 13,521.27 | 14,119.20 |
净利润 | 149.34 | 445.83 | 765.28 |
资产负债率 | 93.89% | 93.43% | 92.31% |
项目 | 2019年度/ 2019年末 | 2018年度/ 2018年末 | 2017年度/ 2017年末 |
净资产收益率 | 0.63% | 1.77% | 2.61% |
注:1、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3、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末所有者权益
(五)广晟投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晟投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1 | 邓谦 | 董事长 | 中国 | 广东省 | 否 |
2 | 黄志斌 | 副总经理 | 中国 | 广东省 | 否 |
3 | 甘涛 | 副总经理 | 中国 | 广东省 | 否 |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广晟投资最近五年内的处罚、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晟投资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七)广晟投资及其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1、广晟投资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晟投资不存在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晟投资不存在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
保险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2、广晟投资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广晟投资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之“一、收购人电子集团基本情况”之“(七)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之“2、收购人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五、一致行动人香港华晟基本情况
(一)香港华晟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 |
住所 | FLAT/RM 1109 11/F 118 CONNAUGHT ROAD WEST HK |
董事 | 何勇、黄志勇、赵建军 |
注册资本 | 10港元 |
商业登记证号 | 34744618-000-06-19-1 |
成立日期 | 2015年12月10日 |
经营范围 | 投资持股平台 |
主要股东 | 香港华晟企业有限公司 |
通讯地址 | FLAT/RM 1109 11/F 118 CONNAUGHT ROAD WEST HK |
联系电话 | 020-37391159 |
(二)香港华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香港华晟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控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香港华晟企业有限公司持有香港华晟100.00%的股权,为香港华晟的控股股东。广东省国资委通过广晟集团间接控制香港华晟企业有限公司100.00%的股权,因此,广东省国资委为香港华晟实际控制人。
香港华晟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及控股关系如下图所示:
2、香港华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香港华晟控股股东香港华晟企业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香港华晟企业有限公司 |
住所 | 香港干诺道西118号11字楼1109室 |
注册资本 | 300万港币 |
商业登记证号 | 58725529-000-07-20-2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20日 |
经营范围 | 投资控股 |
主要股东 | 电子集团 |
香港华晟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之“一、收购人电子集团基本情况”之“(二)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
(三)香港华晟及其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其主营业务的情况
1、香港华晟所控制的核心企业
香港华晟主营业务为投资与资产管理。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香港华晟未控制其他企业。
2、香港华晟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
香港华晟企业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投资与资产管理。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香港华晟企业有限公司未控制其他企业。
(四)香港华晟业务发展及简要财务情况
香港华晟主要从事投资与资产管理,其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2019年末 | 2018年度/ 2018年末 | 2017年度/ 2017年末 |
总资产 | 49,017.46 | 46,375.44 | 41,302.28 |
所有者权益 | 49,015.85 | 46,374.33 | 41,300.27 |
营业收入 | - | - | - |
净利润 | 2,641.25 | 5,076.53 | 6,481.41 |
资产负债率 | - | - | - |
净资产收益率 | 5.39% | 10.95% | 15.69% |
注:1、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3、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末所有者权益
(五)香港华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香港华晟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1 | 何勇 | 董事 | 中国 | 广东省 | 否 |
2 | 黄志勇 | 董事 | 中国 | 广东省 | 否 |
3 | 赵建军 | 董事 | 中国 | 广东省 | 否 |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香港华晟最近五年内的处罚、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香港华晟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七)香港华晟及其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1、香港华晟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香港华晟不存在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香港华晟不存在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2、香港华晟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香港华晟控股股东香港华晟企业有限公司不存在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香港华晟控股股东香港华晟企业有限公司不存在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六、收购人与一致行动人的关联关系及其一致行动关系
电子集团与广晟金控、深圳广晟、广晟投资同受广晟集团控制,与香港华晟存在股权控制关系。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广晟金控、深圳广晟、广晟投资、香港华晟为电子集团的一致行动人。
收购人与一致行动人的股权关系如下图所示:
第二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一、本次收购的目的
收购人基于对上市公司发展战略、发展前景及投资价值的认可,拟通过本次收购,进一步巩固其对上市公司的控股权以及做大、做强上市公司主业,从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收购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者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佛山照明股份的计划,但是不排除因公司业务发展及战略需要进行必要的整合或资本运作而导致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佛山照明的权益发生变动的情形。若发生上述权益变动之事项,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收购人就本次收购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依据广晟集团董事会决议(广晟董字[2020]20号),2020年6月10日、2020年7月30日,电子集团分别召开党委会,会议同意电子集团在2020年度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等方式择机增持佛山照明股票。
第三节 收购方式
一、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收购前 | 本次收购后 | ||
持股数量(股) | 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比例(%) | |
电子集团 | 67,876,801 | 4.85% | 122,694,246 | 8.77% |
香港华晟 | 188,496,430 | 13.47% | 188,496,430 | 13.47% |
深圳广晟 | 71,696,136 | 5.12% | 71,696,136 | 5.12% |
广晟金控 | 11,434,762 | 0.82% | 11,434,762 | 0.82% |
广晟投资 | 25,482,252 | 1.82% | 25,482,252 | 1.82% |
合计 | 364,986,381 | 26.08% | 419,803,826 | 30.00% |
二、本次收购的具体情况
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8月3日,电子集团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佛山照明A股股份54,817,445股,增持均价5.78元/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3.92%。
三、本次收购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本次收购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均为流通A股,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四、收购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电子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佛山照明股票的质押情况如下:
质押方 | 质权方 | 股票质押数量(股)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期限 | 质押原因 |
电子集团 | 中国进出口银行 | 32,532,815 | 2016.08.19 | 84个月 | 申请银行贷款 |
香港华晟 | 中国进出口银行 | 92,363,251 | 2016.08.19 | 84个月 | 申请银行贷款 |
深圳广晟 | 兴业银行广州白云支行 | 35,800,000 | 2020.03.31 | 12个月 | 申请银行贷款 |
除上述股票质押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电子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佛山照明的股票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情况。
第四节 资金来源
收购人于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8月3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合竞价交易系统增持佛山照明A股股份54,817,445股,增持均价5.78元/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92%,涉及金额为31,687.56万元。
本次收购中,收购人电子集团支付的收购价款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本次收购所涉资金未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佛山照明及其关联方(除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之外),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借贷。
第五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说明
一、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及理由
收购人电子集团于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8月3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合竞价交易系统增持上市公司A股股份54,817,445股,增持后持股比例与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合计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30.0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收购人自2020年8月4日起12个月内进一步增持不超过佛山照明已发行2%的股份的行为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条件。
二、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关于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请参见本报告书“第三节 收购方式”之“一、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收购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
刘韶平 |
2020年 月 日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
刘祖勉 |
2020年 月 日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
吴晓辉 |
2020年 月 日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
邓谦 |
2020年 月 日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
何勇 |
2020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之签字盖章页)
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
刘韶平 |
2020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之签字盖章页)
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
刘祖勉 |
2020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之签字盖章页)
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
吴晓辉 |
2020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之签字盖章页)
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
邓谦 |
2020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之签字盖章页)
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
何勇 |
202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