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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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8号)核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共计发行A股1,562,500,00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的股份已于2020年8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托管手续。公司的股份总数由11,501,700,000股增加至13,064,200,000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1,501,700,000元增加至13,064,200,000元。
鉴于上述事宜,根据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经营层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现对《公司章程》中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股份总数的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原条款 | 修改为 | 修改依据 |
第一章 总则 |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501,700,000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064,200,000元。 | 公司实际情况。 |
第三章 股份 |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1,501,700,00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1,501,700,000股,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8,092,131,18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3,409,568,820股。 | 第十九 公司股份总数为13,064,200,00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3,064,200,000股,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9,654,631,18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3,409,568,820股。 | 公司实际情况。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公司网站。公司将根据相关要求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