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实施情况的进展公告
一、本次交易概述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士力”或“公司”)及间接控制的天津善祺、天津致臻、天津瑞展、天津瑞臻、天津瑾祥和天津晟隆6家合伙企业拟向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医药”)出售天津天士力医药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士营销”)股权,重庆医药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进行购买,交易对价以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各方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关于天津天士力医药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合同》(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重庆医药已于近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出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0]290号),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天津天士力医药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交割的前提条件已全部满足。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
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