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6 证券简称:信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0-055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信维通信 | 股票代码 | 300136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杨明辉 | 卢信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丰路 2 号特发信息港大厦 A 栋北座 3 楼 |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丰路 2 号特发信息港大厦 A 栋北座 3 楼 | ||
电话 | 0755-36869688-8811 | 0755-36869688-8811 | ||
电子信箱 | ir@sz-sunway.com | ir@sz-sunway.com |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557,256,868.67 | 1,954,427,016.69 | 30.8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28,658,167.74 | 368,637,492.07 | -10.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 293,663,902.50 | 286,677,012.84 | 2.4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093,172,215.15 | 141,361,248.46 | 673.3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396 | 0.3779 | -10.1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396 | 0.3779 | -10.1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73% | 9.55% | -2.82%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8,734,731,605.71 | 8,369,321,078.60 | 4.3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5,000,124,285.28 | 4,715,675,971.71 | 6.03%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70,762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彭浩 | 境内自然人 | 20.43% | 197,900,400 | 148,425,300 | 质押 | 45,000,00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5.50% | 53,254,479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睿远成长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2.05% | 19,894,928 | |||||
于伟 | 境内自然人 | 1.80% | 17,387,36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5G通信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73% | 16,727,54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轻资产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其他 | 1.17% | 11,374,902 | |||||
兴全基金-兴业银行-兴全-有机增长1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1.14% | 11,000,850 | |||||
周瑾 | 境内自然人 | 0.94% | 9,073,694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73% | 7,055,473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72% | 6,988,613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彭浩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注:经公司2020年5月13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以及《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771,328股;报告期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了回购手续,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注销手续尚在办理中;截至2020年8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已完成前述限制性股票的全部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968,639,966股变更为962,868,638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不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5,725.6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865.8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8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366.3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4%。第二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51,273.3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5.88%;单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593.3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8.6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992.4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95.51%。第一季度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爆发,经营情况受到阶段性影响,但随着全国各地复工复产的逐步完成,公司生产经营于2020年3月份全面恢复正常;第二季度,各主要产品线进展顺利,降本增效持续推进,公司的收入、毛利率、净利润均得以改善。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提升研发、生产、销售及运营等各方面能力,保持持续的研发开支与新产品的开发、优化产品设计,加深与客户的合作沟通。
在产品研发方面,公司持续加大对基础材料和基础技术的研究,重视技术投入及整合,持续打造技术驱动型企业。2020年上半年研发投入25,821.0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75%,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10.10%。报告期内,公司保持对LCP、磁性材料、陶瓷、散热材料等基础材料的前沿研究;推动5G毫米波天线及滤波器等射频前端器件的产品落地工作;加强5G天线、无线充电、LCP器件、高性能精密BTB连接器、5G基站天线及关键天线部件等产品的客户覆盖;初步开展6G相关技术的研究。随着5G通信技术在可穿戴设备、智能手机、物联网等应用终端的渗透,公司积极把握产品创新周期,不断提升竞争力,为客户创造价值。
在技术布局方面,公司持续加强对基础材料和基础技术的研究,对新业务做好了专利布局。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申请专利1,365件。2020年上半年公司新增申请专利227件,其中5G天线47件,LCP专利10件,BAW专利10件,SAW专利6件等。公司持续加强对基础材料和基础技术的研究,以每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8%的目标,不断拓宽公司的技术护城河,学习全球一流企业村田,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以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
在业务拓展方面,公司进一步扩大对客户新产品覆盖的同时,重视与客户在战略层面的协同发展,已逐步取得无线充电、5G天线、LCP器件、高性能精密BTB连接器、5G基站天线及关键天线部件等多个重要产品的重要突破,预计部分产品在重要客户中的销售占比将进一步提高。
在产能建设方面,公司已完成了对江苏常州、越南等地重要生产基地的建设,具备较高的产能实现基础并已陆续释放,未来随着市场需求及产品市场的进一步开拓,将保持产能的持续释放,为支撑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提供重要的产能保障。
在企业运营方面,公司持续优化资本结构,有效降低资产负债率;加强对应收账款的回款管理,在企业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控制应收账款周转天数,提高资金的运营效率。2020年上半年,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2.28%,较上年同期相比降低4.52个百分点;应收账款周转天数较上年同期减少13天。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公司采用新收入准则,本次财务报表将期末符合条件的预收款确认为合同负债,期初比较数字不做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