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七届十三次监事会于2020年8月5日(星期三)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专项审议并通过了《长江投资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不再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聘请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6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为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为2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同意票:5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