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1月9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吉杏丹女士、冯波先生、周勇华先生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吉杏丹女士、冯波先生、周勇华先生未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吉杏丹 | 合计持有股份 | 30 | 0.07% | 30 | 0.0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5 | 0.02% | 7.5 | 0.0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2.5 | 0.05% | 22.5 | 0.05% | |
冯波 | 合计持有股份 | 30 | 0.07% | 30 | 0.0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5 | 0.02% | 7.5 | 0.02%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2.5 | 0.05% | 22.5 | 0.05% | |
周勇华 | 合计持有股份 | 30 | 0.07% | 30 | 0.0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5 | 0.02% | 7.5 | 0.0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2.5 | 0.05% | 22.5 | 0.05%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期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吉杏丹女士、冯波先生、周勇华先生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股东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相符,未违反相关减持承诺。 3、上述减持的股东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吉杏丹女士、冯波先生、周勇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0年8 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