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七次董事会于2011年1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投资太阳能光伏电池项目的议案》; 详见《对外投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月7日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
公告日期:2011-01-08 |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