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33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设立控股子公司无锡灵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正明村唐巷,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设立控股子公司无锡灵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正明村唐巷,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挂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问答》的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新设立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挂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问答》的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新设立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补充审议通过了《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
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李华林住所:安徽省阜南县
2. 自然人
姓名:段永住所:西安市周至县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若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一)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无锡灵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正明村唐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 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通用设备制造( 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纺织专用设备制造;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玻璃、陶瓷和搪瓷制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工业设计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规划设计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公司及各投资人、股东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投资人名称 | 出资额或投资金额 | 出资方式 | 认缴/实缴 | 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 |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00万元 | 货币 | 认缴 | 60% |
李华林 | 200万元 | 货币 | 认缴 | 20% |
段永 | 200万元 | 货币 | 认缴 | 20% |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设立控股子公司无锡灵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扩展业务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促进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投资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重大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综合实力的提升,对公司业绩提升将带来积极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综合实力的提升,对公司业绩提升将带来积极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0-033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