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股票代码:600095)
2020年8月
股东大会须知
各位股东:
为保证本次会议的顺利进行,以下事项希望得到您的配合与支持。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大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三、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四、投票表决的有关事宜
(一)投票办法: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1、非累积投票原则: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2、累积投票原则:(1)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数为股东拥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与所选人数(拟选出的董事或监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集中使用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也可以分散使用。(2)股东应当以其所有
的表决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表决票数超过其拥有的表决票数的,其所投表决票无效。(3)股东对董事或者监事候选人所投反对票、弃权票及无效票不计入表决票数,但其所持股份的表决权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所持股份表决权总数中。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会议在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前终止登记,当会议登记终止后,未登记的股东不能参加投票表决。
(二)计票程序:会议选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大会对议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组织点票;如果会议主持人未进行点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点票,会议主持人应当立即组织点票。
(三)议案获得通过的条件:
非累积投票议案获得通过的条件:本次会议的第一项议案须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需要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累积投票议案获得通过的条件:每位当选董事或监事获得的投票表决权数不得低于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
本公司根据表决结果做出股东大会决议。
五、公司董事会聘请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2日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2020年8月12日14时00分会议地点: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太湖北路7号主 持 人:董事长史建明先生会议议程:
一、律师对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资格进行审核
二、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正式开始
三、主持人介绍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四、宣读股东大会须知
五、主持人公布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和代表股数
六、审议议案
序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1 |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序号 |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2.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2.01 | 董事候选人史建明 |
2.02 | 董事候选人蒋军 |
2.03 | 董事候选人许长安 |
3.00
3.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3.01 | 独立董事候选人程华 |
3.02 | 独立董事候选人周昆 |
4.00 |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4.01 | 监事候选人汪勤 |
4.02 | 监事候选人李景生 |
七、 股东发言及回答股东提问
八、 选举监票人、宣布投票开始
九、 股东进行投票表决
十、 工作人员统计票数,监票人监票
十一、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二、工作人员统计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合并后的最终表决结果
十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四、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五、会议闭幕
议案1: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已完成发行股份购买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股份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现持有湘财证券99.7273%股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湘财证券营业收入及资产规模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及资产规模的比重均超过70%,公司主营业务转型金融服务业。
为适应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的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中文名称拟变更为“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拟变更为“XIANGCAI CO.,LTD”。公司名称已经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企业名称变更预核准。
因公司名称变更,《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作如下修改:
修订前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二条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其它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哈尔滨市股份制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哈股领办字[1993]42号《关于同意组建哈尔 | 第二条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其它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哈尔滨市股份制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哈股领办字[1993]42号《关于同意组建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以定向募集的方式设立;在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发区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1991280348834。
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以定向募集的方式设立;在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发区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991280348834。 | 的批复》批准,以定向募集的方式设立;在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发区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991280348834。 |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HARBIN HIGH-TECH(GROUP)C0.,LTD。 |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XIANGCAI CO.,LTD。 |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所有制度文件中涉及公司名称的部分同时相应修改。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具体事宜。
以上议案,请审议。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2日
议案2: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董事会提名史建明先生、蒋军先生、许长安先生作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以上议案,请审议。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2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史建明,男,1968年出生,硕士研究生,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职员、副科长、科长,中国银行杭州开元支行副行长,浙商银行总行部门副总经理、总经理,浙商银行嘉兴分行行长,浙商银行杭州分行副行长,浙商银行义乌分行行长。现任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蒋军,男,197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历任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科员,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副局长,上海鑫沣服饰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
许长安,男,1971年出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
历任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主持工作),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副主任等职。现任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主任。
议案3: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董事会提名程华女士作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控股股东新湖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周昆先生作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议案,请审议。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2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程华,女,1979年出生,博士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
历任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高级会计师,现任职于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高级会计师。
周昆,男,1977年出生,博士研究生,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际电气电子工程师协会会士(IEEE Fellow),中共党员。
历任微软亚洲研究院副研究员,研究员和研究主管,现任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浙江大学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图形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
议案4: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本公司控股股东新湖控股有限公司提名汪勤先生作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公司股东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李景生先生作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以上议案,请审议。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12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汪勤,男,1961年出生,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人事处科技干部科副科长、科长,综合计划处科长、副处长、处长,资产负债管理处处长兼浙江省分行票据贴现中心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党委书记、总经理,浙江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审计局直属分局筹备组组长、局长,中国农业银行吉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辽宁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审计局负责人、局长。现任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
李景生,男,196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等职,现任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