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已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 2011年 1月 5日接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中房同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知:深圳市中房同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受让广州市盈炎实业有限公司原持有本公司的 29%的股权,合计为:11046.8379万股法人股。目前,上述股权过户 手续已办理完毕。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一一年一月五日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已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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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1-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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