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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核电: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整改措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04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整改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20】第 78 号)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各相关人员对监管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分析,查找问题原因,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积极制定整改方案,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主要问题

“2020年1月23日,你公司披露《2019年度业绩预告公告》,预计2019年净利润为亏损25,000万元至亏损35,000万元。2020年4月29日,你公司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2019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亏损64,253万元。你公司2019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与业绩预告差异较大,且未能按规定及时修正。”

二、整改措施

1、加强专业技能学习,提升内控管理水平

公司收到监管函后,立即向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有关人员进行传达,要求相关人员切实反思、领会监管函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同时组织财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证券人员等相关部门员工对《企业会计准则》、《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制度进行深入学习,夯实财务核实等基础工作,加强财务核算的准确完整。进一步梳理和完善有关财务管理制度与流程,加强上市公司对各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全面优化内部审计部门的建设,严格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及内部控制管理工作,并建立持续监督核查机制,确保公司财务核算更加充分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2、加强信息披露管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组织总各部门人员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及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修订,针

对监管函提到的问题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明确了各部门在信息披露工作的职责,强调各部门应密切关注并跟踪与信息披露相关的事项,进一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强化了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的执行力,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3、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意识

公司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政策的培训,要求相关人员积极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的学习研究,持续提高、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公司今后将继续持续定期或不定期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传达最新法律法规、监管部门文件及上市公司典型案例等学习资料,进一步强化相关人员规范运作意识和能力,切实提升公司治理和内控管理水平。

三、整改责任人:董事长王雪欣、总经理孙录友。

四、整改完成时间:长期有效,持续规范。

公司深刻认识到在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公司将引以为戒,以本次整改为契机,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及财务管理,并持续强化监督执行,杜绝再次发生此类事件。同时不断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公司治理水平,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更好地维护和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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