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事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作出如下修改: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000万元。 |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机器人核心零部件、家用电器核心零部件、模具的研发、生产、销售;房屋租赁;自营本公司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产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机器人核心零部件、家用电器核心零部件、模具的研发、生产、销售;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厂房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注:修订后的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实际登记的为准。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组织办理营业执照变更、《公司章程》工商备案等相关事宜。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