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20年8月3日(星期一)14:30
2、 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999号A座2层6号厅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总经理,董事胡世平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18,293,5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 213,376,000 股的 55.439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3,8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
(二) 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7,637,8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258 %。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三) 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70,655,7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1133 %。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3,8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
(四)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8,291,9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8.7629%;反对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1.2371%;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俞磊、纪旖旎
(三)结论性意见:经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