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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大爆破:关于对深圳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04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20-057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449号),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现将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1、请说明本次合作的具体内容,是否涉及购买资产或收购股权,如是,请你公司参照《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附件第1号《上市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公告格式》的要求补充披露相关信息。

回复:本公司本次交易行为不涉及购买资产或收购股权。根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大爆破有限公司(下称“宏大工程集团”)7月31日与广东省广业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业环境”)签署的《广东省广业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宏大爆破有限公司关于珠江口外伶仃东海域海砂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下称“《开发协议》”),广业环境通过网上竞价竞得广东省珠海珠江口外伶仃东海域使用权及

海砂采矿权(下称“本项目”),宏大工程集团利用自身丰富的矿山开发项目运营经验和服务能力,拟在本项目的开发、运营、管理及销售等个环节与广业环境开展合作,并按比例承担该项目的前期开发成本。经双方协商,宏大工程集团享有该项目30%收益权,并按照30%比例承担该项目前期开发成本,预计支付金额不超过20亿元。

上述协议中约定的价款是用于项目开发运营,宏大工程集团按30%的收益权比例承担对应的开发成本,根据目前的进展情况,公司认为本次合作内容不涉及资产购买以及股权收购,但由于本次合作是与关联方进行合作,构成关联交易。

2、请说明本次合作是否已签署相关协议,如是,请补充披露协议的主要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内容、合作方式、主要权利与义务、可能存在的风险等内容,如否,请说明在合作内容尚未明确的情况下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合规性,议案设置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第十三条的规定。

回复:2020年7月31日,宏大工程集团已与广业环境签署了《广东省广业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宏大爆破有限公司关于珠江口外伶仃东海域海砂项目合作开发协议》,现将该协议主要条款补充披露,主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重大合同公告》。

目前,该协议主要为框架性协议,双方具体合作方案尚未确定,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确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本次合作的具体方案确定后,公司再另行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3、请说明你公司拟出资20亿元的具体来源,资金用途及测算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标的、开发建设周期、投资金额及出资计划等,并说明在后续签署协议及出资时是否仍需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

(1)资金来源:本次项目合作的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及公司自有资金两部分,其中,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专项贷款,筹集项目所需资金的60%-70%,其余为公司自有资金。

(2)资金用途及测算:本项目出让年限为2年,根据《开发协议》,项目合作资金用于支付项目前期开发成本,项目前期开发成本包括资源款、项目前期启动资金、项目运营资金等。根据《成交确认书》(广州公资交(矿产)字【2020】第001号),广业环境竞得本项目的成交价款为624,818万元,按30%比例计算公司应承担的成本为187,445.40万元,加上项目前期启动资金、项目运营资金等,预计公司应承担的前期开发成本总金额不超过20亿元。宏大工程集团将根据广业环境书面通知支付项目进度款。

由于目前宏大工程集团与广业环境的具体合作方案尚未确定,现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若后续本项目有相关进展,如签订合作方案协议等,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另行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答复。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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