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0-022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4月2日《关于核准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04号)的核准,本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7,54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53元。截至2020年4月22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845,776,2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1,694,879.2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4,081,320.75元。扣除承销保荐费47,874,124.53元
,剩余资金人民币798,845,471.69元已由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分别转入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媒体村支行开立的631923177账户人民币288,845,471.69元、
公司承销保荐费47,874,124.53元,2019年1月公司已支付承销保荐费943,396.22元,扣除剩余承销保荐费46,930,728.31元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将剩余资金人民币798,845,471.69元转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媒体村支行开立的631935611账户人民币285,000,000.00元、中国农业银行北京沙河支行开立的11081001040021479账户人民币145,000,000.00元、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昌平支行开立的0200048929200240620账户人民币80,000,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90148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本公司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为798,845,471.69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账户资金支付发行费用24,636,311.32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产生利息收入2,379,310.08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产生手续费用764.87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67,468,920.75元
,本报告期内投入金额为267,037,681.52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09,118,784.83元(含利息收入)。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募集账户资金支付发行费用24,636,311.32元,包括置换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4,202,500.00元、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的发行费用20,433,811.32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资总额为463,504,020.75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367,468,920.75元,自有资金投资96,035,100.00元。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8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8年11月11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表决通过。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4个银行专项账户,专项账户见“(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公司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0年5月18日,本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昌平支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媒体村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沙河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并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本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10%的,开户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开户行 | 银行账户 | 金额 |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媒体村支行 | 631935611 | 248,454,908.23 |
中国农业银行北京沙河支行 | 11081001040021479 | 83,620,714.75 |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昌平支行 | 0200048929200240620 | 76,135,218.08 |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媒体村支行 | 631923177 | 907,943.77 |
三、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0年半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7月30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7,408.13 |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6,703.7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6,746.8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飞机机轮产品产能扩张建设项目 | 否 | 28,500.00 | 28,500.00 | 57.38 | 3,767.48 | 13.22% | 2022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项目正在建设期 | 否 | |
飞机着陆系统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4,500.00 | 14,500.00 | 130.42 | 6,169.44 | 42.55% | 2020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设备待验收 | 否 | |
高速列车基础摩擦材料及制动闸片产业化项目 | 否 | 8,000.00 | 8,000.00 | 107.84 | 401.84 | 5.02% | 2022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项目正在建设期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6,408.13 | 26,408.13 | 26,408.13 | 26,408.13 | 10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77,408.13 | 77,408.13 | 26,703.77 | 36,746.89 | |||||||
超募资金投向 |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0.00 | 0.00 | 0.00 | 0.00 | |||||||
合计 | 0 | 77,408.13 | 77,408.13 | 26,703.77 | 36,746.89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0年6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0,759.01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自有资金,其中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10338.76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420.25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关于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90419 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事项无异议。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本报告期不存在以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