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次董事会于2020年7月31日召开,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通知、召开和表决,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第一项、审议通过《关于受让青岛澳柯玛智慧园区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兴起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受让青岛澳柯玛信息产业园有限公司、青岛澳柯玛创新加速器有限公司持有的青岛澳柯玛智慧园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园区公司”)100%股权。具体如下:
一、智慧园区公司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1087万元
2、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87-1号
3、法定代表人:石全兴
4、成立日期:2019年11月15日
5、经营范围:智慧园区的设计、开发及运营管理,场地、厂房、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建筑工程施工等。
6、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青岛澳柯玛信息产业园有限公司 | 1000 | 92 |
青岛澳柯玛创新加速器有限公司 | 87 | 8 |
合计 | 1087 | 100 |
截至目前,上述股东青岛澳柯玛信息产业园有限公司及青岛澳柯玛创新加速器有限公司对智慧园区公司尚未实际出资,智慧园区公司亦未实际开展业务。
7、财务状况(未经审计)
截至2020年6月30日,智慧园区公司总资产1.31万元,负债0.1万元,净资产
1.21万元。2020年1-6月,智慧园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21万元。
8、其他情况
截至目前,智慧园区公司持有青岛澳柯玛蓝光国际人力科技园有限公司33.50%的股权,尚未实际出资,蓝光科技园公司未实际开展业务。
二、本次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青岛澳柯玛信息产业园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5%的股权。
青岛澳柯玛创新加速器有限公司隶属于原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由于公司副董事长张兴起先生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因此,该公司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本次收购其持有的智慧园区公司股权事宜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具体情况
由公司分别受让青岛澳柯玛信息产业园有限公司持有的智慧园区公司92%、青岛澳柯玛创新加速器有限公司持有的智慧园区公司8%的股权,本次股权受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智慧园区公司100%的股权,并将承接青岛澳柯玛信息产业园有限公司及青岛澳柯玛创新加速器有限公司作为智慧园区公司原股东的全部权利及义务。
本次股权受让价格根据智慧园区公司2020年6月末未经审计的净资产确定,即智慧园区公司100%股权受让总价款为12,127.81元,并由公司根据交易对方所持智慧园区公司股权比例分别支付,支付方式为现金,公司应于相关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并生效后30日内支付完毕。
本次交易有利于减少管理层级,保证公司位于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信息产业园项目的整体配套,提升项目价值,并获得较好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