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亿纬锂能”)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7月31日在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七路38号亿纬锂能零号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0年7月28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全体监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祝媛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进行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及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且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灵活滚动使用。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