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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安森: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01

证券代码:300275 证券简称:梅安森 公告编号:2020-067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梅安森股票代码:300275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融翰泽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东城区藏经馆胡同17号1幢一层2193室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藏经馆胡同17号1幢一层2193室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签署日期: 2020年7月3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管理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第一节 释 义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国融翰泽国融翰泽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公司、梅安森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15号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国金1号基金国融翰泽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国金永续1号私募基金
国融添益基金国融翰泽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国融添益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国融CTA基金国融翰泽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国融CTA多策略1号私募投资基金
A股普通股股票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融翰泽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396035145G法定代表人:温梦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成立日期:2014年10月11日营业期限:2014年10月11日至2034年10月10日住所:北京市东城区藏经馆胡同17号1幢一层2193室经验范围:基金管理;金融信息服务(未经行政许可不得开展金融业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张宇90045%
刘立60030%
天津中能化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50025%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信息

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温梦元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中国北京
孙蕊监事中国北京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义务披露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亦不是海关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联关系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梅安森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融翰泽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其私募投资基金自身投资安排减持其持有的梅安森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0年6月11日披露了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国融翰泽管理的三个基金产品国融CTA基金、国金1号基金和国融添益基金为一致行动人,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计划自股份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预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846,000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国金1号基金、国融添益基金以及国融CTA基金同受国融翰泽管理,构成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10,84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4090%,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持股数量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国金1号基金无限售流通股46,0000.0272%46,0000.0272%
国融添益基金无限售流通股800,0000.4727%00
国融CTA基金无限售流通股10,000,0005.9091%8,415,4004.9727%
合计10,846,0006.4090%8,461,4004.999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通过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减持1,204,800股,大宗交易方式减持1,179,800股。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数量 (股)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国融添益基金集中竞价交易2020/7/613.00800,0000.4727%
国融CTA基金集中竞价交易2020/7/1013.47404,8000.2392%
大宗交易2020/7/3011.591,179,8000.6972%
合计2,384,6001.4091%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与上市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目前亦没有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重大交易安排。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梅安森股份不存在被权利限制的情况。

六、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马焰先生。

第五节 前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 “国融添益基金”和“国融CTA基金”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买卖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数量 (股)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国融添益基金集中竞价交易2020/7/613.00800,0000.4727%
国融CTA基金集中竞价交易2020/7/1013.47404,8000.2392%
大宗交易2020/7/3011.591,179,8000.6972%
合计2,384,6001.409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文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国融翰泽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温梦元

2020年7月31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重庆市九龙坡区二郎创业路105号高科创业园C2区6层
股票简称梅安森股票代码30027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国融翰泽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藏经馆胡同17号1幢一层2193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大宗交易)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份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10,846,000股 持股比例: 6.4090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份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8,461,400股 持股比例:4.9999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注:均为卖出,减持情况详见前文)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国融翰泽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温梦元

日期:2020年7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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