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36证券代码:832469 证券简称:富恒新材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7月3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年7月2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刘明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 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创新层挂牌公司中期报告》、《创新层挂牌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模板(一般公司)》的规定,未发现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基本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此外,全体监事会成员还列席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依法履行了监事的职责。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核销部分坏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相关规定,为更加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对2019年度因内控管理失当,已无收回可能性的三笔应收账款予以核销。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合计人民币1,302,886.00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1,302,886.00元。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相关规定,为更加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对2019年度因内控管理失当,已无收回可能性的三笔应收账款予以核销。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合计人民币1,302,886.00 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1,302,886.00元。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是否因关联交易产生 | ||
重庆万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货款 | 1,105,000.00 | 无收回可能性 | 否 |
重庆八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 | 货款 | 110,400.00 | 无收回可能性 | 否 |
重庆跨越隆豪汽车车桥有限公司 | 货款 | 87,486.00 | 无收回可能性 | 否 |
合 计 | 1,302,886.00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一)《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