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2月2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1月5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被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且原审计机构能遵循执业准则,勤勉尽责,符合上市公司审计的要求,合并后的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担任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董事会同意改聘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0年度审计费用为25万元,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11年1月22日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详见公司于2011年1月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表决票;
特此公告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