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公司已于2020年5月25日、2020年6月8日、2020年7月24日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8,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相关公告的具体内容已于2020年5月26日、2020年6月9日、2020年7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公告编号:2020-027)、(公告编号:2020-028)、(公告编号:2020-044)。
2020 年 7 月 30日,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中的2,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7月30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