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阅《关于公司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后,我们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关联交易发生的理由合理、充分,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结合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经营业绩、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受让汉王数字少数股东股权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杨金观 洪玫 李建伟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