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7月18日以书面及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28日在公司综合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书先生主持。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子公司供应链科技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