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7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24日以书面、电话或传真形式发给各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京汉置业发行直接融资工具的议案》。
为补充开发建设资金,确保项目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汉置业”)拟在金融资产交易所/金融资产服务中心发行直接融资工具类产品(以下简称“本融资工具”)。
本融资工具拟发行总产品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6个月。本融资工具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机构及个人投资者发行。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京汉置业发行直接融资工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9)。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拟认购直接融资工具/定向融资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汉控股”)拟认购公司或其子公司发行的直接融资工具/定向融资计划等类型产品,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产品综合收益(借款综合成本)不超过10%/年,具体要素以在金融资产交易所/金融资产服
务中心的产品备案函为准。
因京汉控股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拟认购直接融资工具/定向融资计划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班均先生回避了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拟认购直接融资工具/定向融资计划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