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修正案
(2020年7月)
为实现经营范围规范化表述,并结合实际需求,公司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同时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原经营范围和修改前章程条款如下: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其他电子产品零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数字内容服务;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通信终端设备制造(含移动电话的生产);通信设备零售(含移动电话的销售);通讯设备修理(含移动电话的维修等售后服务);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不含网吧);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药品信息服务和网吧);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其他互联网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电信业务(含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宽带接入网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汽车租赁(不含营运)。
第一百九十九条 本章程自股东大会通过且减资公告期满45日后生效并施行。
修改后经营范围和章程条款如下: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
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基础电信业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数字内容服务;技术进出口;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汽车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广告设计、代理;演出经纪;市场营销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
第一百九十九条 本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施行。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